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
盐都户籍,年满16周岁(非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企保”)的城乡居民,带身份证到所在镇(街道)的人社中心即可办理城乡居保参保登记手续。
二、如何缴纳保险费?
参保人正常按年度缴费的,直接按税务部门指定的缴费方式进行缴费。如需补缴以前年度保费的,要带身份证到所在镇(街道)人社中心办理补缴登记手续,后再进行缴费。目前,税务部门有五种缴费途径:一是盐城农商银行网点直接缴费;二是支付宝“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缴费;三是微信“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缴费;四是“江苏农村商业银行”手机APP缴费;五是“我的盐城”手机APP缴费。
三、缴费标准、政府补贴分别是多少?
缴费档次(元) | 100 | 300 | 500 | 800 | 1000 | 1200 | 1500 | 2000 | 2500 | 3000 | 4000 | 5000 |
补贴标准 (元/人﹒年) | 30 | 40 | 60 | 60 | 80 | 80 | 90 | 90 | 90 | 90 | 200 | 200 |
说明:其中100元档次仅适用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对往年缴费档次为200元、400元、600元的参保人员,要到农商行各网点重新选档才能完成缴费,鼓励按新的缴费档次就近就高选择。 |
友情提醒:参保人预存银行存折上的钱不能算是已经缴费,必须按照税务部门的缴费方式完成操作后才能算成功缴费。
四、困难群体不再符合代缴条件后,自己怎么缴费?
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低收入人口、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如不再符合政府代缴条件的,需自己逐年正常缴费,并补足以前年份的保费,才能享受养老待遇。
五、城乡居保待遇如何?
城乡居保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目前,我区基础养老金为180元/月,对65周岁以上的领取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元、7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发8元。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增发1%。缴费享受待遇人员增发奖励性养老金,增发标准为其个人账户养老金的30%,最高为90元/月。
六、参保人跨县(区)户籍迁移,城乡居保怎么转移?
缴费期参保人户籍迁移的,需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现户籍地所在的县(区)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办理申请转移手续。已领取城乡居保待遇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
七、区内、区外企保如何转到盐都区城乡居保?
区内转移,参保人提供企保参保缴费凭证、身份证,在达到企保退休年龄时,到区城乡居保中心办理转移手续。区外转移,参保人先按相关政策将外地企保转入盐都企保,再按区内企保转城乡居保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八、同时参加城乡居保和企保的如何处理?
同时参加城乡居保和企保的参保人员,在缴纳企保期间,无需再缴纳城乡居保。参保人在办理企保退休时,可将两种保险(不重复缴费部分)转移合并。
九、城乡居保与机关养老保险、企保、遗属补助等社保待遇重复领取的如何处理?
重复领取相关社保待遇的,由领取人确认选择享受其中的一项。若选择放弃城乡居保待遇,享受其他社保待遇的,参保人应退回城乡居保与其他社保重复领取的养老金。
十、参保人员去世了,城乡居保有何待遇?
参保人员去世的,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并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1300元。但缴费人员须是按政策正常缴费的;领取人员继承人必须在参保人死亡后3个月内上报材料才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