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财政部《渔业成品油价格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油价补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盐城市盐都区2020年度渔业燃油补助对象申请资格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5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止,共6天。
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盐城市盐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 0515-88324798
盐城市盐都区农业农村局 0515-88338302
(盖章)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