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盐城高新区、大纵湖旅游度假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22年度,全区各板块、各单位认真贯彻省、市、区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战略部署,深化“责任+激励、行政+市场”耕地保护机制建设,认真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6〕336号)《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盐城市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盐自然资发〔2021〕418号)和《盐城市盐都区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都政传发〔2022〕4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区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耕地保护激励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决定对2022年度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公布,并依据规定给予先进单位激励奖励。
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进步,再创佳绩。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