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全面开展2020年稻谷补贴工作

发布日期:2020-09-01 来源:盐城市盐都区政府办公室 作者:盐都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区制定出台了《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水稻种植面积登记核实工作的通知》(都农发2020174号),明确登记对象为盐都范围内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种植水稻的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申报主体不得重复。登记工作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村(居)委会组织登记、确认、汇总后报各镇(街道、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各镇(街道、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为稻谷生产环节补贴发放的责任主体,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财政、农业农村部门登记面积要做出严格审核和监督

通知明确各地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面积核定、登记造册、公开公示和审核汇总等工作,并设立补贴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处理来电来访,确保补贴资金的发放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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