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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高新区党工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7-08 来源:盐城高新区党工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盐城高新区党工委关于巡察整改

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6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盐城高新区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3日,市委巡察组向盐城高新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中肯到位、实事求是,提出的整改要求精准深刻、指导性强,高新区党工委高度重视、端正态度,照单全收,并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对待。一是统一思想认识。2020年3月3日,盐城高新区党工委迅速召开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议,深刻领会把握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各条线进一步统一思想,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盐城高新区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盐高新工委〔2020〕3号),由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顾明东担任组长,管委会副主任吴军、李晓东担任副组长,内设机构负责人及盐龙街道党委班子成员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7个整改专项小组,全面落实整改工作。三是落实整改责任。针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7项62个问题逐条研究梳理,客观实际地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清单(盐高新工委〔2020〕5号),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持续跟踪问效。为确保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走过场、立行立改,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于整改不力、消极应付的单位部门、党员干部,将依纪依规予以严肃问责。对整改落实情况,高新区党工委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公开,虚心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提升整改实效。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1.关于“党工委设置没有到位”问题的整改。

盐城高新区党工委加强汇报沟通,及时向区委汇报,积极与市编办沟通协调,争取支持。按照省市区编委文件规定,积极配合市委、区委将盐城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及内设机构人员配备到位,保证机构正常运转。3月25日已配备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副局长各1名;4月1日配备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1名,纪工委书记也已配备到位。

2.关于“智能终端、高端装备、新能源产业链还需拉长”问题的整改。

一是围绕建链、补链、强链,突出智能终端、高端装备、新能源三大主导产业,全力突破重特大项目。制定《高新区“项目突破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全年招商选资目标任务,发动高新区全员招商,确保做到招商选资工作人人有责。二是围绕品牌整机、半导体、智能穿戴、5G网联车、氢燃料电池汽车等10大项产业链编制招商手册,紧盯世界500强、央企国企、国内100强、行业龙头和上市公司,突出华为、小米、OPPO、vivo等品牌龙头企业招引,制定供应商路线图,加大专业化招商、以商引商力度,拉长增粗产业链条。三是围绕投资规模、科技含量、亩均产出,重点聚焦显示面板、集成电路、摄像模组等上游核心部件项目,突出投资超5亿元的重大项目跟踪力度,对在手跟踪的产业链关键项目,制定专项推进方案,实施精准敲门招商,高效推动项目落户。严格按照巡察要求,坚决做大做强主导产业,鼓励园区企业内部配套协作,把高新区打造成名副其实的“产业高地”。今年以来新签约联想智慧物联项目、能力风暴项目6个,新开工总投资20亿元的康佳存储芯片封测项目、合泰飞梵车载电子等项目8个,新竣工补链和强链项目6个,其中群晖摄像头、星晨电容元器件、乐芯智能穿戴三个项目接受全市高质量项目观摩,并得到市主要领导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评价。

3.关于“创新驱动能力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培育创新主体。加快推进“小升高”“规升高”培育计划,对非高企分类排查,“一企一策”帮助企业设计成长路线图,建立高企培育库,对拟申报高企的企业全程跟踪、精准服务,确保全年认定高企15家以上。二是提升创新能力。引导企业新上先进装备、引进高端人才、加快成果转化,服务3家企业申报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服务3家企业申报省级科技项目。三是营造创新环境。以打造全市创新创业中心为引领,加快智创谷建设步伐,整合清华大学、吉林大学、省级质检中心优质资源,加快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申报,推进中科院计算所高通量计算研究院、清华大学盐城智能控制装备联合研究院、南理工技术转移分中心等载体提档升级,建成全市创新驱动策源地,为园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人才引培等全方位服务,营造引得来、留得住、可发展的创新环境。四是推动孵化器市场化运营。围绕构建“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全孵化链条,引进市场化孵化器运营机构,推进大学科技园孵化器建设,提升现有省级以上孵化器运行效能,完善孵化器企业入驻政策和退出机制,提升在孵企业质态。

4.关于“科创资源稀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接科教资源。积极与高校高职科研院所等科教资源对接,引进优质科创资源集聚高新区。二是建设服务平台。推进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盐城分中心、知识产权服务集聚区2个平台建设,为园区企业提供合同登记、技术交易、专利代理等服务。三是积极开展产学研活动,引导企业引进科技副总5名,帮助企业申报省国际合作项目,引进高层次人才2-3个。

5.关于“招商选资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招商协议。对近几年招商情况回头看,认真分析招商条款中存在争议或不足的地方,并在今年新签约的协议中予以调整。二是全力抓项目推进。对已签约项目排定实施进度计划,按序时考核,无特殊理由欠序时的一律按违约认定,对违约项目视情况暂停部分或所有补贴、奖励;对签约后企业未投资或投资进度缓慢的,及时终止协议,清算往来,必要时启动司法程序。三是严格履行缴纳项目定金条款,按协议约定在项目竣工投产或进场装修后返还项目定金。

6.关于“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控制新增投资,严格执行区下达的有息债务增量控制目标。二是按规定化解隐性债务,确保完成今年区财政局下达的化债任务,具体措施为土地出让金化解,经营收入化解。三是优化债务结构,提高直融比例,加强与政策性银行合作,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四是做强经营性板块,盘活有效资产。五是严格执行盐都区国资办文件(都国资〔2019〕61号)精神,厘清集团和财政的支出责任。

7.关于“脱贫工作存在不精准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所有建档立卡户一户一档资料回头看,核实每户收入构成,确保收入真实准确。二是加强村组干部扶贫业务知识培训,做好与民政部门对接,及时沟通信息,凡建档立卡户收入测算时先提供大数据中的收入,确保一致。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坚决巩固脱贫成效。

8.关于“污染防治工作推进迟缓”问题的整改。

一是配合环保部门加大执法督查力度,今年以来已完成6家企业的“三同时”验收;对12家“散乱污”企业采取行政处罚、停电措施,目前已整改完成5家;对11家中小企业下发整改指令书或处罚告知书来推动环评手续办理工作。目前1家企业已办理环评手续,2家企业由于不符合产业规划已经搬离。二是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目前已具备调试运营条件。三是供热站新上一台30T锅炉项目,满足企业生产需求。

9.关于“接轨上海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市、区接轨上海“一区三基地七领域”的工作要求,成立高新区(盐龙街道)接轨上海工作领导小组,并由街道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明确分工,多部门联动,由招商局、科技人才局和盐高新集团等部门从项目、科技、人才、金融等多方面在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更高水平汇聚资源接轨上海。二是推动上海闵行盐都工业园服务中心人员到岗到位,加强长三角地区的招商力量,主攻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地区的品牌整机、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领域的重点项目,加大5亿元以上的重大优质项目跟踪力度,对在手跟踪的补链项目,制定一企一册,专人跟踪,高效推动项目落户。

10.关于“‘三项清理’工作进度不快”问题的整改。

2019年市区落实高新区盐龙街道三项清理任务共19项,截止2019年12月底已通过市认定完成16项。另六甲低效厂房由于所在地在大纵湖镇,根据属地包保原则,现已划转给大纵湖镇盘活。剩余未完成盘活两家,将与资产所有人进行磋商,制定新的盘活方案。

11.关于“开放合作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在手外资项目增资扩能,加大在手重点外资项目的跟踪力度。盐龙街道作为盐城高新区的产业核心区,2020年1季度已到账外资1012万美元,加大外资项目跟踪力度,争取早日落户。二是参加国际交流。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深博会等大型国际交流活动,寻求合作机遇。三是鼓励企业开展国际合作,完善高新区创建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激励政策意见,对在高新区设立分支机构的或在境外设立海外创新中心、研发基地的给予奖励。四是扩大企业出口。帮助园区出口型企业争取更多境外工程项目和制造合作项目,扩大企业出口能力,提升国际化竞争水平。

12.关于“安置小区建设缺口较大”问题的整改。

随着高新区快速发展,拆迁量逐年增加。为了全面推进拆迁安置工作,一是全力推进安置小区建设力度,规划总用地312亩,总面积65.6万平方米,可安置4212套。首期95亩,总建筑面积19.1万平方米,可安置1298套的安置小区已于2019年底全部开工建设。二期、三期将根据安置需求有序推进。二是调整了拆迁政策,推行了房票安置新政,4月份以来,已推行房票安置5户。

13.关于“村居管理模式转型不快”问题的整改。

按照区《关于加强盐都区城市社区治理与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根据小区人口入住率的增加,提前谋划、申请社区服务站建设,逐步将农村管理模式转变为社区管理模式,确保居民日常服务需求不脱节。

14.关于“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滞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安置小区(高新嘉园)配套,规划4000㎡零售商业及3200㎡幼儿园已开工并完成桩基建设,年内主体建成,2021年9月份所有住宅楼竣工交付。二是完善医疗卫生设施配套,安置小区南侧盐都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和盐龙卫生院已建成投入使用,高新区三甲医院正在积极对外招商。三是完善金融配套,老镇区原有3所银行(农行、邮政、黄海农商),今年新投入使用兴业银行,创智大厦一、二层中国银行装修已完成,三季度开业。四是完善综合型商业配套,科技广场商业综合体中6000㎡超市、美食广场已投入使用,加快推进电影院、健身馆、儿童培训的装修工作,年内全部开业。有序推进与广州合景泰富集团洽谈8万㎡城市购物中心项目。五是解决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启动居住小区生活污水排放排查工作,形成问题清单,集中整改。8月份完成老镇区内样板河两侧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整治工作。六是解决建筑垃圾偷倒现象,成立了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完成偷倒现场全面摸排并及时清理。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制,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15.关于“违建现象较为严重”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责任。建立农房办、村居防违治违联动工作机制,明确村(居)农房员、农房办巡查人员责任。二是强化巡查。将农房办所有工作人员包保到15个村(居)和13个小区,以集镇、小区、主要道路两侧为巡查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确保“零违建”。三是严格奖惩。将防违治违纳入街道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奖优惩劣,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16.关于“理论学习的计划性、系统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2020年高新区党工委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计划》,统筹安排学习内容,精心组织实施。二是突出领导干部重点,并向街道基层党支部辐射延伸,全年组织学习交流不少于2次。三是强化督促检查,进一步提升学习成效。

17.关于“学习主动性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理论学习“回头看”,坚持举一反三,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整改。二是组织全年集中学习研讨全年不少于12次、个人自学不少于6次、撰写心得不少4次;中心组成员全年重点发言至少1次,至少撰写调研文章1篇,到基层联系点讲党课至少1次。三是强化中心组和基层党支部学习督促检查,党工委调阅中心组成员学习笔记和心得全年不少于2次。

18.关于“学习措施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各支部学习教育情况回头看,排查问题一并完善到位。二是完善了《高新区“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日制度》,加强组织、指导,提高检查的频次。

19.关于“学习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基层各支部学习计划,围绕全年学习计划,广泛开展政治理论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二是不断创新理论学习形式,采取盐都党员e站、学习强国、高新区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增强学习灵活性和有效性。三是组织党员干部应知应会内容测试每季度不少于1次,不断提高政治理论学习成效。

20.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岗双责’要求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始终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等经济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签订《高新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状》,明确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三是制定了《高新区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监督专项内容,全年通报不少于2次,实行“一票否决”。四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考核机制,年终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述职报告、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其他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和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评。

21.关于“意识形态队伍管理与阵地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调整宣委工作分工,突出主抓宣传主业。调配1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街道宣传工作,调配2名工作人员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创建工作。二是建立盐城国家高新区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宣传平台,逐步上线并规范运行。三是与区网信办建立联动机制,实现网络舆情实时监测并制定了街道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形成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了街道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四是街道文化服务中心投入使用,有序推进村(居)文化阵地达标建设,年底前村居文化室按照“八个一”标准全部配建到位。

22.关于“党工委重经济轻党建”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工委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每年至少听取党建工作汇报1次。二是制定了《高新区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并把党建工作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考核。

23.关于“党费收缴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所有党支部对缴纳党费的情况回头看,不足部分已补缴。二是组织各党支部学习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对照个人工资核算党费计算基数,按照缴纳标准按月足额收缴党费并公示。

24.关于“党员发展工作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业务培训指导,2020年4月21日在东山精密产业园举办第一期非公企业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二是组织部门加强对入党程序和材料的把关审核,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

25.关于“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机关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对“三会一课”和党员到会情况进行详实的记录,分开记录会议内容,并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二是制定完善了《高新区“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日制度》。三是每月抽查“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并通报,把督查情况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及评先选优的主要内容。

26.关于“非公企业党组织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因党员离职等原因导致无党员的党支部,进行撤销。二是通过电话联系或走访,对街道内63家规上企业进行面上摸排,对符合条件的江苏瑞和磨具有限公司、金科咏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运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江苏明通福路流体控制设备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批准成立了非公企业党支部。三是制定了非公企业党建活动计划,2020年4月21日在东山精密产业园举办非公企业党支部书记党建知识培训班。

27.关于“‘三超两乱’治理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高新区与盐龙街道原为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人员未完全划分到位。2010年盐龙街道成立时未核定编制,无“三定”方案,2020年1月20日区委、区政府印发盐龙街道“三定方案”,目前超编问题已向区编委汇报,解决超编问题。同时,对非编人员任行政职务进行了面上排查,今后将严格执行“三定方案”,不再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非编人员不再担任行政职务。

28.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部分无职务享受待遇的人员今后将在文件中明确到位。二是严格执行《盐都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报批程序,对编外用工实行公开招录、竞争上岗、择优录用。三是认真总结上年度网格员招聘工作中的不足,在2020上半年专职网格员招聘工作中,严格按照都办发〔2019〕81号文件《关于全区深化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的方案》精神,遵守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招聘。

29.关于“编外人员整体学历层次较低”问题的整改。

一是新录用编外人员严格按照《盐都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件实行公开招录、竞争上岗、择优录用。二是加大对机关编外人员培训,指导进行在职学习,提升学历层次。

30.关于“专项排查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通过中心组学习、党员活动日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论述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二是注重排查质量,对专项排查要求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对排查不到位的,退回重新排查,直到深挖问题、剖析深刻,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按要求整改到位。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对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党员干部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防止小问题造成大影响。对确实构成违纪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党员干部,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转作风改作风。

31.关于“述职述廉走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述职述廉要求组织回头看,对不符合要求的已整改到位。二是配合区委组织部对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严格把关,确保不走过场,杜绝形式主义。三是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

32.关于“涉羟禁毒工作排查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宣传震慑力度。一方面是面上宣传,利用广播音频、宣传车、张贴标语、横幅、每周以微信等方式进行禁毒知识宣传;另一方面采取进村入户、逐户逐人排查宣传。二是强化重点人员管控。对有吸毒史、化工经历等人员以及电焊工、经济状况反常人员开展经常性见面谈心和宣传政策。三是实行常态化滚动排查,做到不漏村、不漏户、不漏人,实现全覆盖、无缝隙,不留空间、不留死角,压实管控责任,增强管控失效。四是严肃实施责任追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明工作责任,实行警地分工协作。对党员干部有涉毒行为的,一律依法依规处理。2019年11月市禁毒委取消了我街道禁毒重点整治街道的挂牌,同时获得了盐城市禁毒整治工作先进集体的荣誉。

33.关于“基层工会问题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高新区盐龙街道总工会组织村(居)、部门、企业相关工会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工会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培训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所有村(居)、单位按照全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要求,按月缴纳工会会员费。三是发放工会福利时严格核实工会会员身份,确保无超范围发放、重复享受福利及非工会会员享受福利的情况。

34.关于“宕欠公款清理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成立由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宕欠公款清收小组。明确专人跟踪督促,并完善备用金管理制度。

35.关于“公务卡、村务卡未正常使用”问题的整改。

依据区财政局文件规定,下发了《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严格现金管理,对纳入公务卡、村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范围而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发生的费用一律不得报支。目前机关单位相关人员已经办理公务卡。村(居)已全面使用村务卡,并一律按照正面、例外及负面清单执行。

36.关于“‘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津补贴和奖励发放规定,对于没有依据的各类加班费和补贴费,一律不予发放。二是严格履行报批手续,2019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时,奖项数量和奖金数额严格按照区政府相关规定设置,且都较上年大幅下降,并取消先进个人奖品。

37.关于“公务、商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完善了《高新区公务(商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务(商务)接待范围和要求,对无公函的、事前未审批的公务、商务接待一律不安排,严格控制用餐标准、审批程序及陪餐人数,确保公务、商务接待标准不超标、不违规,对不符合制度要求的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支。

38.关于“公务用车管理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完善了《高新区应急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高新区驾驶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对公务车辆的维修与保养管理、加油管理、费用报销管理、安全行车等各个环节的要求都进行了明确。严格审批程序,公务用车维修与保养按照规定进行定点维保。

39.关于“‘两个责任’未落地”问题的整改。

一是每年度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少于2次,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和重要安排,夯实班子成员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是班子成员带头开展廉政宣传、廉政承诺,每年带头上廉政党课1次以上。对分管村(居)、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廉政谈话每年1次以上。三是加强对廉政风险的分析,加大对重要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有效监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成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保障廉政风险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四是督促班子成员按照《履责手册》填写要求,详细记录职责范围内开展廉政建设的相关情况;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根据班子成员填写内容,做好点评工作。

40.关于“监督执纪问责较真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增强责任意识。强化落实从严治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和主责意识,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二是强化对“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对于苗头性问题加强监督跟进,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和学习教育活动。三是从履行工作职责、执行财经纪律、遵守招投标制度等重点领域以及信访举报着手,加大对违纪违规线索的挖掘和研判,一经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并处理。四是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通报等制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领导干部责任。对具有警示作用的案例及时通报,起到处理一个人警示一大片的作用。

41.关于“支出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科学规范编制了年度预算,下发了《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完善了《盐高新集团财务管理制度》,严把支出审核关。二是按月实施财务互审,对相关支出事项回头看,确保各项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之内。

42.关于“差旅费报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完善下发了《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严格执行《盐高新集团差旅费管理制度》,明确职责,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规定,杜绝违规现象发生。

43.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出台了《高新区限额以下工程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按文件及政府采购程序实施工程项目。二是对政府采购项目加强监督,纪检部门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对为了个人私利和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

44.关于“现金管理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一是依据区财政局文件精神完善下发了《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及《盐高新集团备用金管理制度》,严格现金管理,除个别必须使用现金项目外,一律通过公务卡和转账结算。二是对高新区盐龙街道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回头看,杜绝大额备用金发生。严格控制现金使用,除应急救援、困难慰问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使用现金,其他一律不得使用现金。

45.关于“会计制度执行不严格,科目核算不准确”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会计核算业务进行回头看,对不规范的科目核算及时调账整改到位。二是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加强会计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三是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准确核算会计科目,确保会计核算及时、真实、准确,盐高新集团信息化管理系统已于2020年1月全面运行。

46.关于“借出资金风险较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未到期借款到期后收回。二是对逾期借款分类处置,具体为:对支出性往来经审核后在市、区补贴到位后冲销;对生产经营正常或基本正常的企业借款,一企一策签订分期还款协议,最长期限不超过2021年12月底;对停产、基本停产的企业借款,采取法律措施追偿,在今年12月底前执行终结。三是严格执行区政府办(都政办发〔2019〕32号)文件精神,完善资金管理制度。

47.关于“对外担保金额巨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平台公司担保严格履行区政府审批程序,在区政府批准后履行担保手续。二是平台公司严禁新增民营企业担保,对存量担保两年内逐步解除到位。三是对出现逾期代偿的采取法律措施追偿。四是严格执行区政府办文件(都政办发〔2019〕32号)精神,完善担保管理制度,已完善《盐城高新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

48.关于“过桥资金无追偿机制”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逾期未归还的过桥资金分类处置:①因银行未放款形成逾期但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或基本正常,一企一策签订分期还款协议,最长期限不超过2021年12月底;②对停产、基本停产以及失信的企业过桥借款,采取法律措施追偿,在12月底前执行终结。二是严格执行区政府办(都政办发〔2019〕32号)和区国资办(都国资〔2019〕61号)文件精神,完善过桥资金管理办法,原则上对银行未出具续贷批复的企业一律不提供过桥服务,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在企业提供反担保措施到位后提供过桥服务,安排专人全过程跟踪服务,保证过桥资金及时归还。

49.关于“对外投资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投资项目投前尽调论证、投后跟踪管理,进行投资绩效评价,确保投资按期退出并获取合理投资回报。二是对到期或触发退出条款的投资项目进行梳理,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继续投资、收回投资等办法处置。三是严格执行市、区相关文件规定,完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规范对外投资程序。目前已完善《盐高新集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正在对到期或触发退出条款的投资项目进行梳理,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继续投资、收回投资等办法处置,加强投资后续监管。                                       

50.关于“大额资金支出未经审批”问题的整改。

完善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及审批手续,并对相关问题回头看,一并整改到位,今后将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审批支出。

51.关于“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盐都区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盐都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通知》等法规,限额以上项目一律进市、区平台招标。二是结合高新区实际,完善出台了《高新区工程项目招标管理规定》,做到应招尽招,公平、公正、公开。三是纪检部门对招标工作跟踪监督,对与招投标有关的投诉件,做到有诉必查,一经查实,对相关问题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曝光。

52.关于“制度程序约束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源头控制,进一步细化设计和预算,力求设计全面,预算不疏漏。二是严格执行盐都区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结合盐龙实际,完善出台了《高新区工程变更联系、签证管理办法》。三是排查梳理了2020年前签证项目,并已通过区监察、发改委、审计、住建等部门会签,报区领导批准。

53.关于“履约保证金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巡察反馈提出的高新区平台招标及市、区平台招标所有项目回头看,都已竣工验收,按照合同文件已履约到位。二是完善了履约保证金缴纳制度,2020年1月1日起,所有公开招标项目均按照制度执行,严格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形成台账资料。

54.关于“建立工程档案意识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专人负责档案收集及存档工作,并安排专门档案室。二是对2020年前所有项目档案材料进行回头看,梳理缺失材料清单,并通过区住建局档案馆及区审计局,将缺失材料进行补录。三是建立了《高新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试行建立工程档案电子化,工程档案电子文件和纸质材料存档相结合。

55.关于“以现金直接结算支出,备用金使用超范围、超限额”问题的整改。

一是目前对每笔涉农资金发放全部通过盐城农商银行“一折通”系统打卡发放。二是备用金严格按照《盐都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都委农〔2018〕49号)限额在1000元以内执行,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只准许在区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范围内使用现金。三是对村(居)会计针对村务卡使用范围和流程进行培训,在以后结报账过程中严格执行村务卡结算相关制度。

56.关于“村集体资产租赁,签订期限过长,出租价格偏低,租金无递增条款”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照“三资”网上资产资源台账把所有村(居)以前所签合同回头看,查漏补缺,理清关系,对不完善的合同与当事人对接沟通签订补充协议。二是今后严格执行区产权交易制度,对街道所有村(居)的资产资源根据限额规定应进必进平台交易,并要求各村居法律顾问对村居签订的资产资源合同进行见证把关。

57.关于“发包收入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上交村集体,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合同,被无偿占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村(居)已与承租人当面约定、签订承诺书并补缴租金。二是对所有村(居)发包情况回头看,并明确专人跟踪督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到位。三是专门对村(居)干部就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组织培训,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对照“三资”管理规定,对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将按照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规定的要求上平台进行公开交易。

58.关于“租赁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缴纳租金”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所欠村(居)的租金依法追缴到位。二是摸排其余村居情况,明确三资管理员跟踪督查到位,今后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合同执行。三是对村(居)集体资产资源建立台账,加强合同管理,今后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59.关于“巡视巡察整改长效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针对本次巡察整改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对标找差、落实整改。二是相关薄弱环节已由各条线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在日常工作开展过程中严格对照执行。三是督查办、纪检办将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整改效果实现日常化、常态化、长期化。

60.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党费收缴等问题措施还需进一步压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巡视巡察指出党费收缴涉及的具体人、具体事,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排查面上情况,确保无类似情况存在。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组织了各党支部学习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三是确保整改落实常态化,从2020年1月份开始,各党支部对照文件要求每月足额收缴党费并公示。

61.关于“巡视巡察公务卡、村务卡使用不正常问题整改成效还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巡视巡察反馈的公务卡、村务卡使用不正常问题进行摸排梳理,推动公务卡、村务卡正常使用,目前机关单位相关人员已经办理公务卡,村(居)已全面使用村务卡。二是立即着手完善了相关制度,下发了《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对纳入公务卡、村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范围而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发生的费用一律不得报支。

62.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制度还需细化”问题的整改。

本着切合实际、合法合规原则,以具有操作性为目标,对相关规章回头看,目前已制定完善了《高新区机关管理制度》《高新区干部人事制度》《高新区限额以下工程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高新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等文件。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攻坚,我单位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整改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一是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挖掘潜在风险问题并加强跟踪复核,防止反弹。二是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在限定时间落实到位。三是加大相关制度建设,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做到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四是认真抓好督查问责,切实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增强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意识。

欢迎广大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88638606;邮政信箱盐城高新区盐龙街道办事处;电子信箱ycgxqd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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