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扎实开展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发放工作

发布日期:2020-06-30 来源:盐都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农委吴星星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的通知》精神,今年该项补贴的面积依据仍为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补贴标准为120元/亩,补贴范围是农村土地二轮承包范围内的耕地、村组机动地(土地二轮承包或土地确权时被确认的耕地)、国有农场和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的耕地。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占用的耕地,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和经区政府认定的长年抛荒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予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经营权发生流转的按流转合同中明确的补贴资金收益方执行。

为切实做好补贴发放工作,区财政局和区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发放工作的通知》,召开了全区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和财政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的专题部署会议,督促各地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规范开展面积登记核实、公示公开、汇总上报等相关工作。同时要求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策宣传、严明工作纪律,保障该项惠农补贴政策切切实实惠及农户。

目前,全区各地补贴面积登记核实和公示公开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预计补贴资金将于7月底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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