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盐都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实施全民参与疫情防控十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区上下要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严重影响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二、所有小区、企业、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和车辆非必须不得进入,特殊情况须有人领进并实名登记,严格限制活动范围。进入人员一律测温,有发热症状的不得进入,并按规范处置。所有村庄实行网格化包保措施,参照上述小区封闭式管理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进入,严密监测居家人员身体状况。
三、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须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对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的,立即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规范隔离。
四、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市外返回人员、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严格执行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并在门户标识、小区(村居)公示。
五、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规范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体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非生活必需公共场所一律关闭。
六、“红事”停办,“白事”极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减少串门、禁止聚餐、打牌等聚众活动。
七、尽量不外出,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外出戴口罩,回家必洗手。
八、各企业单位须立即劝阻湖北以及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返盐,待疫情结束后再返岗。复工前必须进行人员体检,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暂时不得招录。严格落实复产复工前的安全检查、安全验收,坚决守牢安全底线。
九、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十、所有单位、个人车辆非经批准,不得用于接送疫情重点地区返盐都人员。
特此通告。
盐城市盐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