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盐都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特编制盐都区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到位。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公安局成立了全区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在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明确1名民警、2名辅警,设立AB岗,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开展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每季度召开一次局长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传达贯彻区委、区政府和市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通报政务信息公开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和督促检查。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区局根据各部门职能实际,印发2019年度《盐都区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公开的形式、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考核标准等有关事项,同时对各所队科室加强贯彻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本单位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归类并进行答复,确保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同时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代表汇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认真收集、听取基层民警和群众对公安机关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全访评”工作,重点加强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加以改进。
三是发挥媒体优势,设立网络专栏。积极与新闻宣传部门取得联系和沟通,利用微警务、微博等新闻媒体和内部刊物对外公开公安工作,2019年度共通过中央和省、市、区各级媒体刊播各类宣传报道400多篇。充分利用政务信息网的平台优势,及时更新有关警务公开的内容,加强网络信息的报送工作,通过在盐都公安服务旗舰店及潘黄万达警务服务站、警务服务超市设立触摸屏等方式及时答复群众关于户口和身份证办理、机动车办牌办证等业务咨询及政策解读等2000次。同时区局还专门在公安信息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分别设立了法律法规、业务程序、工作动态、重点领域、政策法规解读等栏目,及时发布通知通报,更新工作动态,汇总有关情况,加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与联系,及时向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移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促进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是开展户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交警、治安、巡特警、出入境管理大队等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在各自政府信息公开栏中公开了行政许可的职责权限、办理事项、依据、程序、期限,有关收费标准以及行政相对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文本等,方便了群众办事和监督。2019年区局共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4次,印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资料6000余份。各基层所队还认真梳理涉及群众利益的办事政策与规定,以适当的方式对外公布办公电话与联系方式,方便群众接受咨询,积极组织社区民警进村入户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与意义,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0000余份,方便了群众办事和监督。并相继举办了110集中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宣传、防盗窃防诈骗宣传等活动,发放各类材料20万余份,解答咨询4500余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39 | 39 | 39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2 | -3 | 2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9 | -11 | 4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259 | +1274 | 2533 | |
行政强制 | 1152 | +10 | 116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9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2 | 3113.137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仍有一些差距。一是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仍然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有待提高。
2020年,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同时,通过加强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各警种和业务部门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贯彻执行《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通过新闻发布、网上公布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同时,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制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政务网站建设力度,巩固和优化现有网上服务,结合放管服改革工作,继续推出网上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