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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928014365289X/2020-13254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盐都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0-01-07
文号 主题分类 司法
体裁分类 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盐都区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盐都区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盐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yandu.yanche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盐都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邮编:224000;电话:8308611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区司法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信息的有关指示精神,不断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创新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拓宽监督渠道,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一)抓基础,不断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的意识。一方面,通过组织学习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对照排查,进一步强化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分管,专人负责,进一步充实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力量。另一方面,根据有关要求,本着“公正便民、利于监督”的原则,在搞好司法行政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办事指南、业务流程、社会诉求等有关常规事务性公开的基础上,注重投入、善于借鉴,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与此同时,适时组织基层窗口服务单位负责人学习交流,帮助他们澄清了一度存在的公开工作是“无所谓、自找麻烦、搞形式,走过场”等片面认识,从而解决了基层单位不会公开、不愿公开和不敢公开的问题。(二)抓规范,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在公开过程中,局系统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预审公开、评议公开等制度,力求公开工作达到“五规范”:一是严格规范公开内容。采取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公开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公评公议等办法,坚持将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全面公开,局系统各科室都将对应的政策、服务的内容、收费的标准及依据等内容全面公开,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严格规范公开形式。坚持以政务信息公开栏公开为主,会议、新闻媒体等形式为辅,宣传和公开有关司法行政工作内容。三是严格规范公开场所。要求各单位对所公开的内容要在便于观看、醒目显眼之处公开。四是严格规范公开程序。坚持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行使权力,重大决定先征求意见、公开方案、评先选优、经政务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审核,确认合法、合情、准确无误后再行公开。五是严格规范公开监督。坚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知民事、集民智,定期督察,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新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三)抓创新,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水平。一是深化内涵,推行群众点题公开。针对目前政务信息公开还没有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需要或诉求出发,致使政务信息公开水平不高的实际,我局突出针对性、坚持真实性、讲究时效性、强调操作性。二是扩大外延,增加公开内容。如为进一步加强局系统的内部管理,经过调查研究,我局完善了区司法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并向系统全面公开对照执行,从而实现了既增加了公开内容,又促进了内部管理的规范和制度建设的“双赢”。三是注重反馈,不断创优结果。将重点政务工作在全面公开的基础上,设立了领导接访日制度,接受全社会的广泛监督,欢迎广大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释疑解惑,消除误解,纠正工作的偏差。对群众的意见建议采取新闻媒体、书面回复、电话答复、上门面复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

2019年,我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共公开信息22条,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5

22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9

928935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有时因工作安排等原因,部分信息未能及时公开,事后都迅速已及时补上符合条件的政府信息。

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利用现代化的手段,进一步加大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的公开力度,向社会公开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职能、政策法规、办事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和监督渠道。在公开内容上,根据实际,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和长期、定期、临时公开相结合办法进行公开。二是把政务信息公开与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和加强窗口单位效能建设结合起来,实现服务提速。三是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创新政务信息公开的手段。把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监管的有效性和政务服务的便利性,作为发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实现司法工作的电子化、自动化和网络化,使群众通过更便捷的途径,获得所需要的信息及其他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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