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首页 两会动态 领导讲话 工作报告 文件决议 图说两会 两会声音
当前位置:首页 >> 2020盐都两会专题 >> 正文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0年1月5日在盐城市盐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张扣华

发布日期:2020-01-06 来源:盐都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9年工作回顾

  一、融入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

  严惩涉黑涉恶犯罪。对63名涉恶类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提起公诉84人。制定“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工作细则,严格执行“两必问”,向区扫黑办移送黑恶线索7件。积极参加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工作,以涉嫌诈骗暨非法拘禁罪对涉案金额500多万元的杨某某“套路贷”案件提起公诉。严把社会治理“源头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基层治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份。专项斗争工作得到中央督导组肯定。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坚持平等保护。严厉打击危害各类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 提起公诉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和盗窃、侵占企业资产案件24件46人,服务“创新创业中心”和“智能制造高地”建设。坚持依法保护。对不构成犯罪的监督撤案2人,对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态度好的不批准逮捕2人。在办理某科技公司实际负责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过程中,考虑到其案发后自首、补缴全部税款、认罪认罚等因素,依法对其相对不起诉。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企业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3份。

  护航生态文明建设。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公诉22人。对省公安厅督办的用电网非法捕捞8万余斤鱼的16名被告人、非法买卖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猕猴的4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推进环境公益诉讼。积极参与“263”“三治三化”专项行动和主城区黑臭水体专项整治,针对环境污染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41份,已经整改37件。对11名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二、践行为民宗旨,保障群众权益

  切实保障民生民利。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对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刑事案件提起公诉101人。维护群众财产权益。对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提起公诉145人。助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54人,已提起公诉37人。查办“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16 件,帮助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1份情况反映得到市委领导批转。保护群众健康安全。对13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移送起诉15人。针对疑似病死猪肉流入市场问题,建议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已对9人立案侦查。

  依法保护特殊群体。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2人,不起诉2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批准逮捕3人,提起公诉3人。狠抓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督导落实,2份研判报告得到省检察院领导和区主要领导批示。院被评为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加强弱势群体司法保护。支持18名农民工通过诉讼方式追索劳动报酬。助推精准脱贫攻坚战。依法对挪用村集体资金近100万元的葛某某提起公诉,对因案致贫的16名特困人员提供司法救助金8万余元,党员干警挂钩的59户贫困户已全部脱贫。

  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各类来信来访204件,连续17年无涉检进京访。在全院业务部门开展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办结并答复”专项整治活动,办理群众来信的质量、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升,重信重访明显下降。坚持“谁执法谁普法”,邀请律师参与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通过公开答复等方式强化释法说理。对裁判正确的案件,推动息诉罢访13件。完善应急预案,圆满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任务。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公正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72人,提起公诉455人。严惩安全生产领域犯罪。批准逮捕11人,已提起公诉4人。对在民用液化气中掺入易燃易爆气体的6名加气站人员和响水“3·21”爆炸案中的4名安全员批准逮捕。严惩毒品犯罪。积极参加涉羟专项治理,对16名制贩毒品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已提起公诉12人。严惩涉黄犯罪。对8名组织淫秽表演、利用信息网络贩卖淫秽物品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提起公诉16人。严惩赌博犯罪。对21名开设赌场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提起公诉35人。办理了涉案金额900多万元的系列聚众赌博案。

  积极助力依法行政。共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7份,均被采纳,已有46件完成整改。积极稳妥探索办理“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针对部分小区电瓶车占用消防通道充电危害公共安全问题, 向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推动面上专项排查整治。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健全监委调查与检察审查衔接机制,对4名职务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努力维护司法公正。严守办案质量生命线。开展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全年无捕后不诉、撤回起诉和无罪判决等情况。组织开展案件质量专项核查,“案-件比”全市最低。依法开展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纠正应当立案而未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7件;追加逮捕5人,追加起诉3人;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28件;提请抗诉1件。对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37人、不起诉17人。监督收监5人,监督执行财产刑114万余元。依法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提请抗诉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4份,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3份。

  四、深化司法改革,增强发展动力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着眼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更高水平的需求和加强专业化建设,对内设机构进行了系统性、重构性改革,精简内设机构4个,86%人员配置在办案部门。刑事案件实行“捕诉一体”,案件由谁批准逮捕就由谁负责审查和提起公诉。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突出检察官主体责任,员额检察官根据授权对绝大多数案件独立作出决定。强化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入额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办理案件353件。

  推进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自行补充侦查机制,自行补充侦查20余件。在审查崔某故意伤害案过程中,发现胡某某有共同犯罪重大嫌疑,自行补充侦查后追加起诉,胡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司法行政部门支持下建立值班律师制度,共对364名犯罪嫌疑人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利于准确及时惩罚犯罪、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化解社会矛盾。

  创新业务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案管大数据、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等应用,被省检察院确定为智能辅助系统盗窃罪模块应用试点单位。打造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监督“类案发现、专项带动”办案模式,围绕群众关切、问题多发的领域和环节,组织开展小专项活动。在全市率先联合劳动仲裁、公证机构会签协作文件,共同防范打击虚假诉讼活动,得到省检察院领导批示肯定。

  五、持续从严治检,锻造检察铁军

  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院机关党委连续15年被区表彰。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和修改制度4项,定期研究、部署、检查意识形态工作。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按照“守初心、担使命, 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贯穿始终。组织为期5天的集中学习和4次专题学习,班子成员上党课6次;突出问题导向,形成调研报告12份;开展“双检双提”“三走三查”,对照党章党规检视不足;开展“10+2”专项整治,确保主题教育效果。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强化司法监督管理。注重典型案例培育。3件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1件案件入选市“以案释法”优秀典型案例,9件案件获评区“精品案件、优秀示范案例”。加强办案能力建设。制定人才培养5年规划,开展业务讲座、理论研讨等活动16次,完成省级重点课题1项,在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审查与汇报技能竞赛中获团体奖。加强办案责任追究。对近三年办理的120余件不捕、不诉等案件“回头看”,对2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阅卷并听取意见389次。深化办案信息公开。在互联网上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51条、终结性法律文书292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93条。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健全制度体系。开展规章制度立废改工作,形成《制度汇编》。强化检务督察。认真执行《江苏省检察机关十条禁令》,出台《轮值巡查规定》,不定期开展督察巡查近百次,对公务用车、办案工作区使用等开展专项督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谈话6人次。深刻汲取“3·21”事故教训,每月开展办案、办公安全检查。重视基础建设。院被评为“江苏省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建成规范化的办案工作区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

2020 年工作思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区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要求, 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争先创优为抓手,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为我区“争当排头兵、建设示范区”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一是进一步主动作为,更高质量服务大局。

  二是进一步履职尽责,更高质量司法办案。

  三是进一步探索开拓,更高质量改革创新。

  四是进一步从严从实,更高质量夯实根基。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