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在盐都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yandu.gov.cn/)和我局门户网站(http://zrzy.jiangsu.gov.cn/ycyd/)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都分局办公室;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新世纪路1号;邮编:224005;电话:0515-88116360;传真:0515-8842623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在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扣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落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并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具体工作主要由分管局长部署,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参与,相互配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指定局信息中心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人负责,有效确保我局网站正常运行。
2、强化工作保障。一是依据《条例》,再次修订并完善《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都分局信息公开指南》通过盐都区政府网站和我局门户网站对外发布;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至各责任部门;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网上留言办理流程。积极参加盐都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严格按照2019年度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实务手册法定时限办理、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严格规范答复形式,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积极化解矛盾;四是强化督查考核。通过网上检查、量化考核等形式,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量化考核的方式及时发现并解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3、平台建设。机构合并以来我局积极推进原国土和原规划门户网站整合、政务公开栏目融合,完善依申请公开系统、合并原两局帐号,实现一站受理、一网通办,切实提高网站服务水平。
4、畅通公开渠道。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持续推进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制订、公布并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置专栏公开机构设置、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政资金、业务工作等重点领域信息,使门户网站成为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二是充分考虑群体、认知差异,统筹兼顾广播、政务公开栏、报刊等传统媒体平台建设,满足个性化需求,确保政府信息及时、有效传递。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新闻中心领域,全年发布工作动态78条,通知公告(包括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25条,不动产登记公告418条,专题专栏35条。业务工作领域,主要包括建设用地预审38条,建设用地审批16条,征地信息(包括征地告知书、安置补偿方案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土地出让公告、供地结果)271条。
2、推进“放管服”各类清单公开。公开了权力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等,使政务服务接受群众监督,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管理。
3、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按照“一网、一门、一次”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的要求,一是扎实推进“互联网+”改革,对网办事项进行梳理,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相融合”,实现了一网申报、一网查询的网上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在线办理水平,全面提升服务民众的办件速度,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83条。新闻中心共556条、信息公开指南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机构概况5条、政策法规35条、规划计划6条、人事信息3条、财政资金2条、业务工作327条、土地市场46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以网站公开为主。除了在我局门户网站上信息公开以外,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国盐都网站群主站上,也设有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都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的专栏链接,这也是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并且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以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宣传页等方式提供政府信息公开与查询服务,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2 | 1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2 | +15 | 31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7 | 0 | 14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 | +3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59.6510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6件,66件按时办结,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6 | 0 | 0 | 0 | 0 | 0 | 6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6 | 0 | 0 | 0 | 0 | 0 | 6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6 | 0 | 0 | 0 | 0 | 0 | 6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2 | 0 | 4 | 2 | 0 | 2 | 0 | 4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宣传不够到位。改进措施:启用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微博大力宣传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中兼职人员多、专职人员少,责任意识和业务技能参差不齐。改进措施:加强业务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沟通,组织相关科室开展业务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体系有待加强。改进措施: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目标考核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审核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计划:及时将规范性文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加强政务新媒体的建设,以“互联网+”为依托,在观念、制度和技术上寻求转变开展“数字”探索,不断提升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和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