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运输管理处
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进一步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4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盐政发〔2016〕75号)、区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实施细》(都交发〔2017〕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道路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工作时间
2019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不定期进行双随机抽查工作。
二、抽查对象
全区道路运输行业相关企业。
三、职责分工
牵头股室:客运股、货运股、车管股、法制办。
四、检查范围及要求
严格按照《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盐政发〔2016〕75号)和区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实施随机检查。
五、抽查比例和频率
抽查比例不低于名录库中主体10%(客运、货运、驾培、维修),抽查频率一年不少于1次。具体为:道路运输市场主体共108家,一年不少于1次,不少于11家;
六、检查工作流程
1、抽查企业和检查人员名单产生。通过摇号方式随机从“两库”名录中抽取,抽取过程应当书面记录打印存档备查,并采取拍照方式保存留证。参加人员由运管处全体执法人员组成。
2、检查过程。在检查名单确定后,检查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检查工作,对道路运输市场主体进行检查时,应当将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制作《随机检查监督台账》。运管处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通报,检查资料要及时完整归档并妥善保管,同时向处法制办备份。
3、结果处理。抽查工作结束后,处法制办要将抽查上报局法规科,并通过交运局网站公示。
附件:1.盐都区运输管理处2019年度道路运输行业双随机抽查计划。
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事项、责任、对象库、执法人员库(运管).xls
2019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