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村(居):
根据《江苏省政治生态监测评估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政治生态扶贫工作监测评估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和省纪委《关于对脱贫认定工作开展跟踪督查的通知》要求,3月15日前开展一次开展政治生态扶贫工作监督评估抽样调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监测评估对象
2018年度脱贫建档立卡户。(具体名单见附表)
二、监测评估内容
1.2018年度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已脱贫农户真实情况;
2.建档立卡已脱贫农户脱贫认可情况,对扶贫政策了解情况;
3.社区、村(居)扶贫脱贫工作重视程度、部门单位扶贫包保措施责任落实情况;
4.区镇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情况。
三、监测评估形式
1.采取交叉监测形式。(具体名单见附表)
2.各社区、村(居)会计负责检查工作,监测村居各派一名村干部到评估村居协助检查。
四、抽样调查时间
调查时间从2月24日开始到3月15日结束。
五、有关要求
1.开展“五调查”:调查家庭人口情况,调查收入来源状况,调查帮扶政策到位情况,调查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走访及帮扶措施,调查稳定脱贫主要措施;脱贫返贫的原因和后续帮扶措施。
2.做到“五见底”,已脱贫农户真实脱贫情况见底,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情况见底,区镇帮扶政策到户见底,各类帮扶项目及资金到户到人见底,村扶贫工作责任落实见底。
3.坚持“三必须、三不准”,调查人员必须到村入户,不准以查台账资料、电话询问代替入户调查;必须面对面,不准以集中答卷调查代替当面调查,结果必须得到农户签字确认,不准由他人代替说明作调查结果。如已脱贫农户全家的确不在本地,由村(党)支部列表逐户说明情况。
六、结果反馈
各社区、村(居)按统一表式、统一要求,负责检查,检查工作于3月15日前结束,政治生态扶贫工作监测脱贫成效入户调查表交至308室,将检查情况以报告形式报街道农经服务中心。
2019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