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区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初审,区政府确认,我区又有7所民办幼儿园通过普惠性民办园认定。至此,我区普惠性民办园已达10所。
推动民办幼儿园向普惠性转变,是区政府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的抓手之一。本次新认定的7所普惠性民办园分别是童林幼儿园、朝阳幼儿园、腾飞幼儿园、童星幼儿园、大冈幼儿园、丁静幼儿园和燕铭华庄幼儿园,共增加普惠性学额1500多个。
根据《盐都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同类公办园标准,招生人数不得超过核定最高人数。区政府按照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普惠性民办园进行财政补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获得的财政生均公用经费,应全部用于改善办园条件、添置保教设施、提高教师待遇,确保不因接受财政资助而减少应有的办园投入,确保教师的社会保险、基本收入等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此外,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入园的家庭困难幼儿享受与公办幼儿园入园幼儿同等的助学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