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支持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预算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02亿元,为预算的100%,同口径增长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68亿元,增长6.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省市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补助、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调入资金及上年结转收入等46.18亿元,合计79.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省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结转下年等支出14.52亿元,合计 79.2亿元,收支平衡。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66亿元,为预算的100%,同口径增长6%;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88亿元,增长7.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22.53亿元,加上省市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9.2亿元,合计31.73亿元,增长31%。
政府性基金支出27.73亿元,增长28.9%,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调出资金至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等支出4亿元,合计31.73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500万元,为预算的100%。当年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500万元,为预算的100%。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6.29亿元,增长4.1%,其中保险费收入17.41亿元、财政补贴收入7.7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28亿元,其他收入0.87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7.68亿元,增长18.8%,其中用于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待遇支出27.12亿元,上解和转移性支出0.56亿元。当年收支缺口1.3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5.02亿元。
二、落实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预算决议和全区财政预算运行情况
全区财政部门认真贯彻预算法,根据区人大关于财政预算决议要求,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深化财税改革,规范预算管理,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财政预算运行稳中提质。
(二)持续发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三)政府性债务管控稳健有力。
(四)稳步推进财政改革创新。
(五)扎实强化财政监督管理。
三、2019年全区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面临的财政经济形势,全区2019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运用好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紧扣“一中心三高地”发展定位,支持实现“六个走前列”;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坚持深化财税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争当全市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依据上述形势与指导思想,立足于全区经济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一基本特征,2019年预算编制将贯彻“三个坚持”原则,深化两项改革举措。即坚持从紧从严控制一般支出,坚持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制度,坚持“零基预算”原则,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深化预算挂钩机制改革。
2019年全区财政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为: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5.25亿元,增长6.7%。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8亿元,增长6.4%。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省市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补助、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调入资金、上年结转收入等47.55亿元,合计82.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省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等14亿元,合计 82.8亿元,收支平衡。
区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46亿元,增长6.5%。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亿元,增长6.6%。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省市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补助、下级上解、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调入资金及上年结转收入等51.54亿元,合计8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省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补助下级支出等14亿元,合计81亿元,收支平衡。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减去省市专项补助安排10.3亿元,当年体制财力、上年结转、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及调入资金安排56.7亿元,重点科目安排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5.52亿元;公共安全2.52亿元;教育10.18亿元;科学技术3.77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1.23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8亿元;卫生健康5.88亿元;节能环保0.47亿元;城乡社区1.37亿元;农林水6.89亿元;交通运输0.83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1.65亿元;商业服务业等0.47亿元;住房保障3.81亿元;其他各项支出2.5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亿元,加上省市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上年结转等7.3亿元,合计34.3亿元。
上述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中,减去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3.0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29亿元,其余29亿元全部按使用规定安排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9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500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支出650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8.82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9.56亿元、财政补贴收入8.8亿元、其他收入0.46亿元。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0.15亿元,其中用于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待遇支出30.04亿元,上解和转移性支出0.11亿元。当年收支缺口1.3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3.69亿元。
四、实现2019年财政预算的主要工作着力点
(一)精准发力实体经济,助推高质量转型发展。
(二)系统发力普惠均等,书写高水平民生答卷。
(三)全面发力集成超越,推动高质量财政建设。
(四)密集发力财政监督,构建高质量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