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解读依法落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具体举措
  • 主题: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底线
  • 时间:2021年05月19日 09:30:00
  • 嘉宾:吴海 区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摘要:简要回顾近年来我区落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情况,解读新版《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调整修订的主要内容,介绍我区落实新版《工作规程》的具体举措。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您收看盐都政府网在线访谈,我是主持人江华。社会救助工作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为解决城乡居民的生活困难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天,我们围绕我区如何落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情况展开交流,邀请的嘉宾是区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海。吴局长,您好!    2021/5/19  9:30:53


[吴  海]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来到盐都政府网在线访谈室,参与法治盐都在线访谈。首先我代表区民政局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我区民政工作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最诚挚的感谢,同时也真诚希望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1/5/19  9:31:20


[主持人]  吴局长,请您首先为我们回顾一下近年来我区是如何落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    2021/5/19  9:31:25


[吴  海]  好的。近年来,区民政局持续加大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帮扶力度,不断强化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衔接,全面织牢民生保障“兜底网”。一、助力脱贫攻坚。强化社会救助政策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2020年,我们对扶贫部门提供的205户395人脱贫不稳定人员,及时落实相关镇(区、街道)逐户逐人核实收入、资产等情况,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兜底保障。同时,对因就业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2倍,并且主动申报退保的,给予3个月的渐退期;对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低保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2倍(含2倍)的,在脱贫攻坚期内保留低保待遇,使其通过扶贫政策和低保政策合力实现稳定脱贫。    2021/5/19  9:32:35


[吴  海]  二、强化政策落实。截止2020年12月底,全区城市低保142户226人,农村低保2528户4249人,全年新批城乡低保197户383人,累计发放补助金3005.4万元。同时,全面落实“单人保”政策,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的85%发放,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的75%发放,重特大疾病人员按照低保标准的全额发放,目前全区有靠家庭供养的“单人保”共88人。    2021/5/19  9:33:22


[吴  海]  三、提高工作质效。联合区财政局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临时救助审批时限、救助标准,简化救助流程,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应急性、补充性和过渡性的制度功能。2020年,全区实施临时救助1704人次,支出临救金201.33万元,人均救助1181.50元。同时,健全主动发现和快速响应机制,将社会救助融入网格化社区治理,畅通“救急难”渠道,积极采取帮扶、疏导和干预措施,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2021/5/19  9:34:12


[主持人]  吴局长,去年12月18日,省民政厅联合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残联等部门,修订出台了《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请您给大家简要介绍下新版《工作规程》在哪些方面进行了调整修订。    2021/5/19  9:34:41


[吴  海]  好的。党的十九大提出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统筹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这为新时代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指明了方向。新版《工作规程》,是继省两办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后,省级层面进一步细化政策的首个配套文件,主要作了六个方面的调整修订:一、优化了规程框架结构。新版《工作规程》共8个章节,包括“总则”“对象及标准”“申办程序”“家庭收入状况认定”“资金发放”“服务与管理”“监督与法律责任”“附则”等,共计50个条款,11000余字。与原规程相比,在部分章节上进行了合并,进一步优化了框架结构,使规程的逻辑脉络更加清晰。    2021/5/19  9:35:58


[吴  海]  二、扩展了保障对象范围。鉴于我省已全面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新版《工作规程》不再区分城市和农村低保对象,统一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一步完善了按户保和按人保相结合的低保制度,统一了城乡重残重病“单人保”政策,取消了原重残“单人保”对于成年无业、靠家庭供养和重残类别的条件限制,取消了原重病“单人保”对于先要享受医疗救助的前置限制。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和患重特大疾病人员,经个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    2021/5/19  9:36:50


[吴  海]  三、健全了标准动态增长机制。新版《工作规程》坚持保基本、托底线的制度定位和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的发展方向,进一步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规定以设区市为单位,将低保标准按照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25%确定,调整为按照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确定。    2021/5/19  9:37:25


[吴  海]  四、细化了家庭经济状况核算办法。新版《工作规程》将家庭收入细分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四类,对各类收入涉及的项目、核算的方法进一步明确,方便基层操作,统一经办口径。在准入条件方面,完善了低保家庭资产状况的准入规定,即家庭人均金融资产不超过“当地同期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三倍”,允许困难群众有一定的存款,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对赡(抚、扶)养义务人家庭的收入和资产进行量化评估,强调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责任。在收入豁免方面,针对近年来特殊对象部分收入项目如优待性收入、奖励性收入、普惠性收入、救助性收入、特定用途性收入、就业成本等不计入家庭收入的政策进行系统梳理,作了明确规定。    2021/5/19  9:38:39


[吴  海]  五、简化了申请审核确认程序。新版《工作规程》对低保申请审核确认程序进行了简化,规定乡镇(街道)审核过程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以不进行民主评议,仅对公示中出现投诉、举报等较大争议的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取消了县级民政部门确认前的公示环节,强化确认后的长期公示;将城乡低保金发放周期统一改为按月发放,于每月10日前发放到位;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将低保确认权下放到乡镇(街道),缩短经办时限,提高救助效率。    2021/5/19  9:39:28


[吴  海]  六、完善了低保对象日常管理。新版《工作规程》将低保对象日常动态复核频率调减为每年2次,规定复核期内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没有明显变化的,不再调整低保金额度,更加符合基层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低保渐退缓退机制,对因就业、参与扶贫项目等导致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2倍的对象,给予6个月的缓退期,以鼓励其劳动自立、稳定脱贫。明确了低保对象人户分离时的处理方法,便于基层提供服务。    2021/5/19  9:40:16


[主持人]  好的。刚才吴局长从六个方面,解读了新版《工作规程》调整修订的主要内容,可以看出新版《工作规程》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做了完善,更加暖心和规范。好的规程,重在落实。吴局长,新版《工作规程》实施后,我区在社会救助工作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呢?    2021/5/19  9:40:49



[吴  海]  新版《工作规程》实施后,我局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权利。一、深化救助体系改革。优化社会救助程序,将低保、特困救助供养等确认权限下放至镇(街道),明确镇(街道)审核确认和区级监督管理职责。全面推行只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一证一书”即可申请救助的做法,取消可以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的相关证明材料,让困难群众“只需跑一次、无需开证明”。对没有争议的救助申请家庭,不再进行民主评议。    2021/5/19  9:41:52


[吴  海]  二、强化惠民政策落实。全面实施“单人保”政策,将低收入家庭中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以及患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认定重特大疾病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落实渐退缓退机制,对因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就业创业等导致家庭人均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自收入发生变动起的6个月内保留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维持原最低生活保障金不变,同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优惠减免政策,鼓励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实现劳动自立、稳定脱贫。    2021/5/19  9:42:48


[吴  海]  三、开展低保专项整治。进一步开展第三方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入户核查,今年计划对50%在册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入户核查,同时委托第三方核查各镇(街道)低保评议、公示开展情况以及档案、材料的归档保管情况。深入开展低保存量数据信息核对工作,采用“线上核查”和“线下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存疑对象的复核清理;落实“凡进必核”等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盐城社会救助信息系统的应用和维护,全面将低保等对象基础信息及时准确录入系统,确保信息入库准确率和校验通过率均达到100%。    2021/5/19  9:43:46


[主持人]  好,非常感谢吴局长围绕“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底线”这一主题,简要回顾了近年来我区落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情况,解读了新版《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调整修订的主要内容,介绍了我区落实新版《工作规程》的具体举措。再次感谢吴局长,感谢网友们的关注!    2021/5/19  9:44:23


[吴  海]  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    2021/5/19  9:44:26


[主持人]  本期访谈到此结束。欢迎大家继续关注盐都政府网在线访谈其他节目。我们下期节目再会!   2021/5/19  9:44:33


嘉宾区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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