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金融监管局解读依法行政优化金融环境的具体举措
  • 主题:坚持依法行政 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 时间:2020年11月25日 09:00:00
  • 嘉宾:沈曰明 区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 摘要:简要介绍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职能,解读近年来区金融监管局法治建设的主要情况及坚持依法行政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具体举措,并在线回答网友提问。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您收看盐都政府网在线访谈,我是主持人江华。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并要求“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这既是新时代金融发展与建设的方向,也是做好金融法治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今天我们就此话题展开交流。邀请的嘉宾是盐都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沈曰明。沈局长,您好!    2020/11/25  9:00:56


[沈曰明]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来到盐都政府网在线访谈室,参与法治盐都在线系列访谈。首先我代表区金融局全体同仁,对关心和支持我区金融工作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最诚挚的感谢,同时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11/25  9:01:20


[主持人]  沈局长,首先请您给大家介绍一下区金融监管局的主要职能。    2020/11/25  9:01:25


[沈曰明]  好的。区金融监管局的主要职能包括:推动地方金融改革发展,协同配合驻盐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共享、风险处置等协作机制,联系协调驻盐都金融机构,研究分析全区金融运行形势并提出相关建议。配合驻盐中央金融管理部门规范发展全区上市公司,研究分析境内外资本市场和直接融资形势,负责推进拟上市公司的培育推荐工作。配合驻盐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研究拟订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加强对地方金融领域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负责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以及从事经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批准可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定职责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含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和具有金融属性但不属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监管的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法定职责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落实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属地责任,组织协调各板块、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同配合驻盐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健全全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早期干预机制。根据省、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授权,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防范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及非法金融业务。组织协调各板块和区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承担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020/11/25  9:03:48


[主持人]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的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障。沈局长,接下来,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区金融监管局法治建设主要举措有哪些呢?    2020/11/25  9:04:04


[沈曰明]  好的,我局法治建设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个方面,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健全体制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专门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常态化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对依法行政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二是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机关管理制度汇编》,明确公文处理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17项重点内容,促进局机关规范有序运行。三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集中培训、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学法。加大对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同时,建立公职律师制度,遴选公职律师,并聘请法律顾问,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防范潜在法律风险。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实现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推进政务阳光透明。    2020/11/25  9:05:48


[沈曰明]  第二个方面,坚持依法行政,聚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认真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除“苏政50条”认领事项之外,我局认领事项13条,加强清单动态管理,严格遵守执行,确保依法行政不越位,不缺位;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最大程度地为老百姓办事提供便利。二是加快构建监管标准体系。梳理完善监管事项目录和实施清单,配合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落实现场和非现场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建立监管事项清单制度,构建协同监管格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上建立“一单两库”,按照年度计划,对全区的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三是建设地方金融机构信用体系。主动作为,按时保质完成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任务。截至目前,归集法人库信息394条,其中360条担保信息、34条财政性资金项目类信用承诺。同时,引导驻区银行积极与上级行沟通,加大对守信主体的融资支持力度,做好“信易贷”产品服务,配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行、市银保监局推动“信易贷”应用场景落地见效。截至9月末,盐城农商银行“信保贷”业务共授信74笔、授信金额达2.1亿元,在全市银行业机构中位列第一。四是全力以赴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积极引导驻区银行、担保公司等机构,不断加大对困难的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助推企业复工复产。今年6月,成功举办“行长县区行”盐都专场政银企对接会,仅活动期间共达成综合融资规模220亿元。截至10月底,各驻区银行投放制造业和小微企业贷款分别达到133亿元和127亿元。同时,我们积极宣传引导广大企业加快接入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截至目前,共有2168家企业接入平台,线上累计解决企业资金需求1131项49.24亿元。    2020/11/25  9:08:38


[沈曰明]  第三个方面,防范非法金融风险,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是细化落实攻坚战任务。为更好地落实省市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40项任务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因地制宜形成《全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任务分工表》,明确了5个方面46项具体任务清单。同时,坚持每月实行金融风险点动态管理制度,建立工作微信群,细化措施、压实责任,有效化解风险点。二是从严监管地方金融机构。根据“7+4”监管范围,摸清监管对象底数,逐一梳理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的风险防控点,建立监管工作档案。积极稳妥开展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转籍及清盘关闭工作,强化转籍互助社的社员总数、吸收互助金、投放金“三压降”工作,股金和互助金两项流动性准备金率在省定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同时落实会计委派、代办员清退、行业自律等配套措施,严守“三不三严禁”监管红线。对纳入监管范围的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强化日常线上线下监管排查,及时公布监管白名单,督促规范运营。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制定盐都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普法清单,坚持将普法宣传与监管实践紧密结合,常态化开展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截至目前,共印发宣传画、告知书、宣传册、宣传标语等各类材料19.37万份;教育系统、人社局、司法局分别发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短信7.2万条、3.2万条和6.228万条。同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针对性地宣传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积极参加12.4国家宪法日和法治宣传月活动,增进群众对地方金融监管工作的了解,营造良好金融监管法治氛围。四是认真制定应急预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系列指示精神,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摆在突出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本区金融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最大程度地减少金融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研究制定《盐城市盐都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20/11/25  9:11:42


[沈曰明]  经过全区各镇(区、街道)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我区连续六年保持“江苏省金融生态优秀县”的荣誉称号,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    2020/11/25  9:11:55


[主持人]  好。感谢沈局长的详细介绍。下面进行网友互动环节,请您就网友关心的问题做在线解答。网友“小苹果”问,如果发现有非法金融活动线索,或者自己受到非法金融活动的伤害,如何投诉举报?    2020/11/25  9:12:12


[沈曰明]  好的。可以通过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或者选择微信公众号“江苏政务服务”服务集群下的“投诉举报”专栏。也可以拨打区公安局受理电话:110或者17851606991,或拨打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举报电话:0515-83566138。    2020/11/25  9:12:33


[主持人]  网友“碧海蓝天”问,是不是所有涉及金融业务的都需要经过许可?    2020/11/25  9:12:37


[沈曰明]  是的,金融是特许经营行业,不得无证经营。依照《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机构,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第二条规定“任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必须予以取缔。”同时,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2020/11/25  9:13:25


[主持人]  网友“积极向上”问,我如果借钱给别人,利率在多少范围内是受法律保护的?    2020/11/25  9:13:29


[沈曰明]  《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680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依据2020年8月20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020/11/25  9:14:21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沈局长围绕“坚持依法行政、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这一主题,介绍了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能,解读了区金融监管局近年来法治建设方面的工作情况及具体的举措,并就网友提问做在线解答。再次感谢沈局长,感谢网友们的关注!    2020/11/25  9:14:47



[沈曰明]  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    2020/11/25  9:14:50


[主持人]  本期访谈到此结束。欢迎大家继续关注盐都政府网在线访谈其他节目。我们下期节目再会!    2020/11/25  9:14:55


区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沈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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