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我委拟批准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鞍湖卫生院变更诊疗科目的申请,现将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机构名称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原核准诊疗科目 | 拟批准诊疗科目 |
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鞍湖卫生院 | 张竹青 | 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 /内科 /外科 /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 /妇女保健科 /儿科 /儿童保健科 /口腔科 /传染科 /急诊医学科 /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中医科 /中西医结合科****** | 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 /内科 /外科 /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 /妇女保健科 /儿科 /儿童保健科 /口腔科 /传染科 /急诊医学科 /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协议: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卫生院);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协议: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卫生院);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中医科 /中西医结合科****** |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与盐都区卫健委医政医管股联系。
联系电话:0515-68667523
联系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路626号,邮编:224006
盐城市盐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