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名称:盐城市盐都区学富镇人民政府
二、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概况:
3.1工程名称:盐都区学富镇三永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道路维修工程
3.2工程地点:盐都区学富镇境内
3.3工程规模:总投资约18万元
3.4招标内容:盐都区学富镇三永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道路维修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适当调整的权利,投标人须自行踏勘现场)。
3.5工期要求:20日历天,具体满足招标人要求。
3.6质量标准:合格
3.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3.8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3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从2026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期间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投标人失信行为按江苏省住建厅颁发的《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苏建规字〔2016〕3号)文件精神执行。
4.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8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8.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8.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工程与本次招标的项目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五、获取文件
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带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邮箱】、报名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龙广场12号楼12楼)(或添加微信:19025068903)报名或邮寄、线上报名等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报名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注意事项: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都区学富镇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2)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无需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到达开标现场。
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腾讯会议软件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演示),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加密后从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传至招标人指定电子邮箱(2285602988@qq.com)。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以到达招标人指定邮箱的时间为准。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七、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人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盐都区学富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盐城农商行学富支行;账号:320902050124100000015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电汇或保函等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且必须备注项目名称。对信用服务机构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网上可查证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若因招标人账户填写有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成功入账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书。
九、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评审结束后由中标人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
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各投标人进入会议后自行将名称修改为公司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如因视频设备问题造成无法核实身份的,作无效标处理,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3、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盐都区学富镇人民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4、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投标人通过‘腾讯视频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腾讯会议号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6、对已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盐都区学富镇人民政府网的各类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有3次不良行为记录的,记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盐都区学富镇人民政府网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7、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对明显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如:手写涂改投标文件的、缺少资质原件的)视为无诚信投标,除一律作废标外,发现第一次书面警告,如累计有两次,记入黑名单,以后不得再参加盐都区学富镇人民政府网的任何招投标活动。
十、本公告同时发布于:
盐都区学富镇人民政府网:
https://www.yandu.gov.cn/col/col3374/index.html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盐城市盐都区学富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站
联系电话:1377001153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9025068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