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专栏 >大纵湖镇
索引号 113209280143680090/2026-52731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盐都区大纵湖镇 发文日期 2026-05-06
文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时效 有效

关于启用各村(社区)新印章的通知

 

纵政发〔202614

 

 

关于启用各村(社区)新印章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根据民政部《关于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有关事项的通知》(民发202092号)及市、区民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名称作了规范化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启用“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镇XX村村民委员会”、“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镇XX社区居民委员会”印章,同时废止“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镇XX村村民委员会”、“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镇XX社区居民委员会”印章。

特此通知。

附:废止旧村公章名称和拟启用村公章名称

 

 

盐都区大纵湖镇人民政府

202656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