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透明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现对盐都区2025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600万元资金和2026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300万元、省级200万元资金使用安排进行公示。
2025年资金用于扶持以下12个村(社区)的经济发展,每村50万元标准:大纵湖镇花陇村,楼王镇朝阳社区、文昌社区,学富镇园垛村,秦南镇虹桥社区、亭湖村、南环村、美满村,尚庄镇上潘社区,台创园富王社区、民强村、新杨村。
2026年资金用于扶持以下10个村(社区)的经济发展,每村50万元标准:楼王镇汉张村,学富镇三永村、施湾村,大纵湖镇红星村,大冈镇同兴村,台创园宗凌村、郝荣村,秦南镇砖桥居、虹园居、凤翔村。
附件:
1.苏财农改〔2025〕16号---关于下达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资金预算的通知.pdf
2.盐财农〔2025〕28号---关于下达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资金预算的通知.pdf
3.苏财农改〔2025〕39号---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pdf
4.盐财农〔2026〕12号---关于下达2026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资金预算的通知.pdf
盐城市盐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