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富镇2025年省综改试验项目土建、市政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学富镇2025年省综改试验项目土建、市政建设工程监理服务
2.服务地点:学富镇。
3.工程规模:学富镇2025年省综改试验项目土建、市政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本项目造价约290万元,监理服务费约30000.00元。
4.招标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及监理服务内容。
4.1工程范围:主要指学富镇2025年省综改试验项目土建、市政建设工程施工图及招标人书面要求范围中的所有工程监理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纸及书面要求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内容的权利。
4.2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以及施工准备阶段、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
4.3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成本、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5.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7月。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和标准,并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7.工期要求:施工全过程,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所有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资料移交为止。具体与工程施工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无论何种原因造成工期延长的,监理人仍承担业务,且服务费不予增加)。
8.项目目标:
8.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8.2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8.3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8.4成本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8.5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四、投标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质和要求:
2.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苏建建管〔2017〕35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
3. 投标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6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等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都区区级(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盛州集团暂停参加本集团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4、5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6年7月24日起至2026年7月28日17:3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金座广场B座911室)或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微信(账号:18912537810),登记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七、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八、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7月29日9:00时
开标地点:盐城市盐都区学富镇社区教育中心(原老政府楼)3楼会议室
九、特别提示
1、对已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盐都区学富镇人民政府网的各类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有3次不良行为记录的,记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盐都区学富镇人民政府网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2、对迟到的投标人,一年内累计两次迟到的作为无诚信投标,6个月内不得参加盐都区学富镇人民政府网的任何招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对明显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如:手写涂改投标文件的、缺少资质原件的)视为无诚信投标,除一律作废标外,发现第一次书面警告,如累计有两次,记入黑名单,以后不得再参加盐都区学富镇人民政府网的任何招投标活动。
十、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佰元(¥:6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人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盐都区学富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盐城农商行学富支行;账号:320902050124100000015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电汇或保函等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且必须备注项目名称。对信用服务机构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网上可查证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开标前,投标人将纸质转账回单或银行交款凭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若因招标人账户填写有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成功入账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书。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项目部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的其他账户缴纳的保证金无效。
十一、本公告同时发布于:
盐都区学富镇人民政府网:
https://www.yandu.gov.cn/col/col3374/index.html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盐都区学富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77001153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891253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