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星火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盐城市盐都区心语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盐城市亭湖区久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参加2026年盐龙街道爱心暑托班招投标活动中,违反了招标文件规定“已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提前2小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盐城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类工程、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现决定对盐城市星火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盐城市盐都区心语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盐城市亭湖区久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上述招投标不良行为进行公示,公示6个月(公示期: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公示期内禁止其参加盐城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类工程、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盐龙街道办事处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