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发文日期 |
1 | 盐环都表复〔2026〕20号 | 盐城东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光电共封装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年产4800个光电共封装CPO项目) | 2026年6月5日 |
2 | 盐环都表复〔2026〕21号 | 盐城东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盐城东山精密索尔思高速光模块器件制造技改项目(年产500万件高速光模块器件) | 2026年6月5日 |
附件:
1、
盐环都表复〔2026〕20号盐城东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光电共封装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年产4800个光电共封装CPO项目)批复(1).pdf
2、
盐环都表复〔2026〕21号盐城东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盐城东山精密索尔思高速光模块器件制造技改项目(年产500万件高速光模块器件)批复(1).pdf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三、联系单位:盐城市盐都生态环境局项目服务科(盐都数据局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四、联系电话:0515-88585216
五、电子邮箱:ydst88585216@126.com
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审批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