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疾控规(监督)〔2025〕2号)和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卫生监督信用监管制度>的通知》(盐疾控〔2026〕8号)要求,我委组织对全区医疗机构开展2025年度卫生监督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表),信用等级评价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对信用等级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我委提出书面申请,联系人:徐红超,联系电话:0515-88329262。
附表:盐都区2025年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用等级拟评价结果公示
盐城市盐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