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我委拟批准1家医疗机构变更诊疗科目,现将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机构名称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原核准诊疗科目 | 拟批准诊疗科目 |
盐城市盐都区学富镇卫生院 | 高峰 | 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 /内科 /外科 /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 /妇女保健科 /儿科 /儿童保健科 /传染科 /急诊医学科 /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 /医学影像科 /中医科****** | 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 /内科 /外科 /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 /妇女保健科 /儿科 /儿童保健科 /精神科;精神卫生专业(限门诊) /传染科 /急诊医学科 /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 /医学影像科 /中医科****** |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与盐都区卫健委医政医管科联系。
联系电话:0515-68667523
联系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路626号,邮编:224006
盐城市盐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