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发文日期 |
1 | 盐环都表复〔2026〕17号 | 盐城创咏光伏开发有限公司盐都区楼王镇凤南村37.72MW渔光互补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 2026年5月14日 |
2 | 盐环都表复〔2026〕18号 | 巡鹰新能源(盐城)有限公司年处理2万吨废极片循环回收利用及动力储能系统集成项目(年生产0.8Gwh工商业储能) | 2026年5月15日 |
附件:
1、
盐环都表复〔2026〕17号盐城创咏光伏开发有限公司盐都区楼王镇凤南村37.72MW渔光互补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批复.pdf
2、
盐环都表复〔2026〕18号巡鹰新能源(盐城)有限公司年处理2万吨废极片循环回收利用及动力储能系统集成项目(年生产0.8Gwh工商业储能)批复.pdf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三、联系单位:盐城市盐都生态环境局项目服务科(盐都数据局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四、联系电话:0515-88585216
五、电子邮箱:ydst88585216@126.com
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审批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