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主要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都农(渔政)罚﹝2026﹞6号 | 张林勇、马起军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案 | 张林勇、马起军 | / | / | 根据举报线索,2026年1月27日16时25分,当事人在西塘河盐都区楼王镇潭溪大桥北2200米处驾驶橡皮艇使用手抛网捕捞作业被现场查获。经查:艇上有手抛网2顶,渔获物3尾(约1.6千克,已现场放归)。检查过程中当事人未能提供捕捞许可证。
| 一、(一)没收渔获物3尾(约1.6千克,已现场放归); (二)罚款人民币300元整。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 。
|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农行盐城市新区支行或通过电子银行等方式缴纳罚款。 | 盐城市盐都区农业农村局2026.4.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