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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928014365334Y/2026-48805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盐都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6-03-09
文号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时效 有效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第三十三批,编号X3JS202411210046)

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文件要求,现将盐城市盐都区百达大公馆18号楼东侧两户住户私自改动楼前下水管道,严重破坏雨污分流,破坏绿化,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三十三编号X3JS202411210046物管公司对洋房庭院改造宣传不到位,庭院改造后绿化恢复不及时

二、责任单位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

三、验收单位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整改目标

做好洋房庭院改造前宣传工作,庭院改造后绿化得到及时恢复

五、整改时限

20241230日前。

六、整改措施

落实盐都区住建局进一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如果符合要求,要做好解释工作,如不符要求,要立即实施整改。落实潘黄街道督促盐城致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加强小区管理,针对洋房绿


化围挡范围内改造庭院的事宜,要做好宣传工作,减少误解,改造后要及时恢复绿化,清理场地,保持小区清洁。

七、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问题整改。

2024129日督查,万达大公馆101室庭院暂时未改造,101东南侧补植了部分草皮。1220日督查,大公馆18号南侧场地已平整,移除的绿化已恢复。

2025210日对万达大公馆18号楼庭院改造现场进行核查,南侧场地已平整,移除的绿化已恢复。现场要求,物管部门要按开发公司承诺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宣传,消除居民的误解。

202585日督查,万达大公馆18号楼101室前庭院改造已完成,场地已平整,绿化已恢复。

20251026督查,万达大公馆18号楼101102室前庭院改造已完成,场地已平整,绿化已恢复。现场要求,物业要做好宣传,小区内居民在对自家庭院改造前,按规定时间、范围进行改造,预防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39日至2026316日)向盐都区第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整改责任单位):0515-88512369

电子邮箱(整改责任单位):yd88364567@163.com

       

 

 

         盐都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3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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