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文件要求,现将“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铁家仓公寓,阳台污水未收集,直接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经常向外渗漏,污染河道”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第三十三批,编号X3JS202411210045,小区部分污水井向雨水井渗漏。
二、责任单位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
三、验收单位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整改目标
完成污水井向雨水井渗漏排查、修复,保证雨污分流,排水通畅。
五、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30日前。
六、整改措施
落实盐都区住建局牵头,督促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加快推进问题整治,对存在渗漏检查井周围进行注浆填缝,注浆材料选用水泥水玻璃双浆液,以填补井周空隙。落实盐都区潘黄街道进一步核查小区阳台洗涤废水纳管情况,防止有漏接现象。同时,建立巡查和应对机制,提高应对处置能力,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小区居民解释工作,获得群众支持和理解。
七、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问题整改。
2024年12月9日督查,小区内管网修复基本完成,正在对开裂的路面进行恢复。11月6日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对铁家港河道水质进行监测,检测结果为Ⅳ类水质(报告编号:2024苏中检委字第12018号)。
2025年1月15日督查,铁家港小区管网修复完成,阳台废水已全部接入小区污水管网,汇入市政管网,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025年8月4日督查,铁家港小区居民阳台废水已雨污分流,小区管网建成并雨污分流和道路已修复,小区已恢复正常。
2025年10月26日督查,铁家港小区居民阳台废水已雨污分流,小区管网建成并雨污分流和道路已修复,小区已恢复正常。现场要求,加强管理,落实小区物业不定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小区居民正常生活。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6日)向盐都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整改责任单位):0515-88512369
电子邮箱(整改责任单位):yd88364567@163.com
盐都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