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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9285653001236/2026-4882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盐都区盐龙街道 发文日期 2026-03-09
文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时效 有效

盐龙街道2026年重点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林地、湿地等方案编制)采购需求变更情况说明

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以及项目特征,原采购需求如下:

(三)节约集约用地专章编制

1. 适用范围。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和村庄建设边界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用地涉及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应编制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交通、能源、水利之外的单独选址项目可参照执行。

2. 编制目的。落实选址选线要求和结果,统筹规划选址、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矿产资源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地质灾害风险防控等要求,加强多方案比选,在满足功能需求、技术安全和合理投资的前提下,促进建设项目不占或少占耕地,合理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国家重要矿产保护区和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多项论证合并办理,提升项目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

3. 编制内容。整合现有的建设项目选址论证、节地评价、占用耕地踏勘论证、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等技术报告的核心内容,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从项目概况、方案比选、功能分区和用地规模的合理性、节地水平的先进性、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的可行性等方面编制专章。编制专章的建设项目,在办理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时,不再单独编制相关技术报告。

修改为:

(三)建设项目准入阶段综合论证报告编制

1. 适用范围。建设项目准入阶段综合论证报告的编制适用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涉及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林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他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2. 编制目的。整合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阶段的多个论证事项,通过编制一个论证报告、组织一次专家论证、形成一份论证意见,精简审查材料,提升审查质效,助力“高效办成一件事”,提高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效率。

3. 编制内容。在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阶段,综合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占用耕地踏勘论证、节地评价、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对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对自然公园生态影响评价、对风景名胜区生态和景观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编制一个综合性的项目准入阶段论证报告。可结合实际,将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论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有限人为活动论证纳入综合论证报告。

特此说明。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盐龙街道办事处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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