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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928014368287D/2026-48989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盐都区楼王镇 发文日期 2026-03-18
文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时效 有效

楼王镇姚顾村18.8亩鱼塘交易公告

根据《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和盐都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盐都区楼王镇姚顾村民委员会委托,盐都区楼王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决定对姚顾村到期塘口组织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楼王镇姚顾村18.8亩塘口到期发包,发包期限3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标底价600元/年/亩,最高限价900元/年/亩,管理费100元/年/亩,招标保证金6700

    二、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631883020263251700楼王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报名。

2、交易时间:2026326930楼王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参与交易

三、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联系人:顾建昊,联系电话:18014105699。报名联系人:王巨建,联系电话: 18351482268

四、交易规则:本项目竞价方式为现场自由竞价,10元整数倍递增,同等价格下原承包户享有优先续约权利,如出现多人报到最高限价,通过以下方式评选中标人:1、原承包户报到最高限价,则原承包户中标; 2、原承包户报价未达到最高价,现场抽签,当场宣布结果。如只有1人报名,则按标底价成交。

五、注意事项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人,并有一定养殖经验,同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的社会民,可报名参加投标。拖欠本镇和村、组集体往来款项租金的承包不得报名参与投标。如招标结束后发现中标人资格不符的,由次中标者中标

2、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银行卡及相关资料,报名时须签流入方承诺书。投标保证金缴至账户名称:盐城市盐都区楼王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账户:10424901040000058,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楼王支行内,并注明缴款事由保证金不计利息。

3、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及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参加交易,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

4、在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5、项目成交后,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后 7 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标段重新发包。签订合同交清第一的租金及管理费(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抵算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及管理费在上一年的1231日前交清否则,视为单方违约

6、若原承租人参与报名投标不中标,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条款让出塘口(现让塘截止时间为2026331),否则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招标方有权依法主张返还塘口,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原承租人承担。(含诉讼费、执行费和律师代理费)

7中标方在租赁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合同期内,中标方不得擅自转包,否则,其行为无效,当违约处理,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8、承租期间水费等国家规定费用由招标方负担。租赁期内塘口如遇政府重点工程征用(包括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征用、道路建设、水利工程建设、退圩还湖工程项目等)、滞洪等,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塘口的损失赔偿由中标方有,土地赔偿归招标方所有。

    9、合同期内,中标者自行加固堆堤,不得毁坏堆堤或擅自在塘口中取土另作他用,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期满,中标者添置的固定资产和附属设施及塘口中水产品自行处理完毕,塘口全部腾空移交给招标方,中标者若逾期移交应按租金双倍价格支付违约金由此而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者承担

10、中标者不得在堆圩栽树,若揎自栽树其产权归招标方所有。合同到期的下半年秋季中标者在圩堤不准种植农作物,不得妨碍下一轮招租,如擅自种植,则下一轮中标者有权清障,其一切损失由本轮中标者自负

11、安全责任,在承包期间承包方自行投资、经营、看管、收益,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它意外,发包方概不负责。承包期间一切安全责任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12、本公告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镇区街道信息公开专栏-楼王镇:(https://www.yandu.gov.cn/col/col3372/index.html)及楼王镇姚顾村公布栏同时发布。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楼王镇姚顾村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盐都区楼王镇姚顾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202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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