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全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水平,巩固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确保建成的项目工程持续发挥效益,根据《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实施办法》(苏农规 〔2025〕4号)《盐城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指导意见(试行)》(盐委农办 〔2025〕4号)等有关规定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有关要求,结合盐都区实际,起草了《盐城市盐都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实施细则》修改意见,征求时间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15日,目前已结束,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范围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面向全社会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征求意见。
二、征求意见结果
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来信来访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