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发〔2025〕37号)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决定开展全区2026年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机构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参加遴选单位为在江苏省范围内依法登记设立,正常运营且在盐都区辖区内有符合规定的定点评估场所的企事业单位(含社会组织)。参与遴选机构自愿接受民政部门监督和第三方抽查。
二、遴选报价
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以“人次”为单位计价,1人评估1次为1人次。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费用,按照上门入户评估最高限价为90元/人次,定点评估最高限价为70元/人次。评估机构应建立初评机制,对初评达到中度以上,但最终评估结果未达到中度以上失能标准的,应予以减免首次评估费用。
三、遴选条件
1. 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中第5.1评估环境、5.2评估主体的相关规定;
2. 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3. 能够独立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无《江苏省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办法》中明确的名单列入以及其他失信、违规违法等情形;
4. 不得与根据评估结果提供养老服务及补贴的养老服务组织之间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
5. 评估机构应至少配备4名专(兼)职评估人员,以及不少于1名专(兼)职管理人员及技术支持人员;
6. 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
7. 评估人员需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民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未按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
四、申报材料
1. 盐都区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机构遴选申报表;
2. 盐都区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机构遴选价格备案表;
3. 盐都区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机构遴选信息表;
4. 盐都区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
5.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 评估机构及法定代表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下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2026年1月1日之后生成),打印后加盖公章;
7. 在盐都区辖区内具有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中第5.1评估环境、5.2评估主体的相关规定定点评估场所的佐证材料;
8. 评估机构专兼职人员佐证材料,如5年从业经验证明材料(以社保缴纳单位为准)、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评估能力证明等复印件;
9. 2024年以来开展老年人评估工作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中标通知书、与中标通知书对应的履约合同、报告样本、甲方验收报告等复印件);
五、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
本着自愿参与原则,请有意向参与遴选的机构请于2026年1月29日10时前(以电子邮件成功发送时间计算),将遴选申报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封面及内容页均需加盖公章)交至我局,同时将电子版(Word版及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7721738201@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盐都区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遴选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资质审核
我局将组织开展遴选,对申请单位的资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情况,确定拟入选机构名单,并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三)结果确认
经公示无异议的评估机构,纳入我区评估机构库。对发现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先涨价后补贴”、虚假服务等违规行为,以及套取补贴资金的经营主体,第一时间取消参与活动资格,并追缴已使用的补贴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不予受理情形
评估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遴选申请:
(一)采取伪造、篡改申请材料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入库;
(二)机构存在违规违法情况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结案或未完全履行行政处罚法律责任的;
(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或存在违纪违法情况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结案或未完全履行法律责任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材料恕不退还,机构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执行,由我局负责解释。
附件:1. 盐都区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
2. 盐都区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机构遴选申报表
3. 盐都区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机构遴选信息表
4. 盐都区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机构遴选价格备案表
联 系 人:林翔宇
联系电话:0515—88116756
联系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新区日月路8号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308室
盐城市盐都区民政局
2026年1月26日
关于公开遴选盐都区2026年度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助项目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机构的公告.docx
附件1
盐城市盐都区民政局:
本单位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中关于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的相关规定,具有承担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的能力。为更好地开展能力评估工作,本单位承诺如下:
一、本机构具备政策文件规定的资质条件,有符合规定的实施评估工作的人员和评估设施设备及基本环境;
二、保证严格履行政策规定和评估协议,确保评估过程公平公正;
三、不参与提供与评估结果有任何关联性的养老服务。
四、不与根据评估结果提供养老服务及补贴的养老服务组织之间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法人代表、主要股东或机构其他工作人员不开办或关联养老服务组织,评估人员不从事具体养老服务等,确保评估与服务分开;
五、本机构及所属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评估过程、评估结果等信息予以保密,并按规定留存评估全流程资料,不向与评估无关的单位和个人泄露。
六、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改正推进工作。
如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本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并退出评估工作。
承诺人(评估机构负责人):
承诺单位(盖章):
时 间:
机构名称 | 参与长护险 评估 | □是□否 | ||
机构类型 | □民营企业 □国有企业 □事业单位 □社会组织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注册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
业务范围 | ||||
评估人员 | 评估人员 人,评估专业技术人员 人。 | |||
评估场所 | 地址: 面积: ㎡(独立评估室 ㎡) 场所产权性质: □自有 □租赁 □无 | |||
服务类型 | □入户评估 □定点评估 □指定评估 □其他评估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经验 | ||||
其他说明 | ||||
本单位承诺以上所填内容及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单位(盖章)
附件3
盐都区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机构遴选信息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
申请机构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 资金 | ||||
经营地址 | |||||
注册地址 | |||||
经营范围 | |||||
2025年营业额 (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开户行、账号 | |||||
企业承诺 | 我单位按照盐城市盐都区2026年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有关规定,保证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开展评估工作,提供的所有申报数据、材料等信息真实有效,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盖章(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附件4
价格备案表
序号 | 事 项 | 备案价格 |
1 | 上门评估 (入户评估) | 小写: 大写: |
2 | 定点评估 (含到机构评估) | 小写: 大写: |
3 | 价格减免承诺 | 我单位按照盐城市盐都区2026年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有关规定,保证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开展评估工作。建立初评机制,对初评达到中度以上,但实际未达到中度以上失能标准的,减免首次评估费用,所有收费均按遴选备案价格实施收费。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