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
1.采购人: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地址:高新区研创大厦4楼
3.联系电话:0515-88638506
4.联系人:张女士
二、采购代理机构
1.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盐城市盐都区颐高盐城工业数字经济产业园B9号楼7楼西户
3.联系电话:15720795891
4.联系人:周先生
三、项目名称
高新区“限值限量”监测设备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四、公告期限
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2月2日18:00时
五、意见反馈时限
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2月2日18:00时
六、意见反馈要求方式
如有建议或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于2026年2月2日18:00时前送至我单位,逾期不受理(如邮寄,2026年2月2日18:00时之后到达本单位的邮件将不再受理)。
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6日
高新区“限值限量”监测设备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
1.1 对园区内的一套标准空气站和一套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系统(包含116种PAMS物质)为期一年及一套标准空气站、一套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系统(包含57种PAMS物质)和45套空气自动监测微站进行为期两年的全方位、系统化运维及管理服务,并包含对所运行维护设备进行必要的软件功能升级,保证设备稳定运行,并向园区提供环保智慧平台、数据监控预警以及技术咨询等服务,服务期内派遣至少一名专业人员(专职运维人员不得兼职)开展总量核算、限值限量进展评估工作。
二、运维工作内容
站点的日常运行维护:
2.1站点的日常质量管理;
2.2站点的日常安全管理;
2.3 站点监测数据的日常审核、上报;
2.4 站点的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及故障维修;
2.5 站点其他相关辅助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
2.6站点数据采集及传输系统的维护及维修,保证站点通讯正常;
2.7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对站点PM10与PM2.5自动监测的手工比对;
2.8 当仪器出现故障不能及时修复时,应在24小时之内使用备机开展监测;
2.9仪器报废后(包括因洪水、地震、台风、站房外部火灾、爆炸、恐怖袭击、武装冲突、蓄意破坏等不可抗力导致),运维单位须先行及时使用备机开展监测,同时进行报备.
三、运维工作目标
运维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运行维护工作规范与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子站的运行质量应达到以下指标:
3.1所获取的有效监测数据必须满足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最低要求。
3.2 单站设备运行率必须高于90%(含),有效率必须高于85%(含)。
3.3 异常情况处理率100%。
设备运行率是指已上传数据量与应上传数据量之比,数据有效率是指有效数据量与应上传数据量之比。
四、项目配置:
4.1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人员数量不少于8人:项目负责人1人;标准空气站、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系统、空气自动监测微站专职运维人员不少于6人,开展总量核算、限值限量进展评估工作人员1人,相关人员须取得相对应的国家认可的从业资格证。
4.2 供应商针本项目配备的专用巡检车辆数量与负责日常维护的站点数量比值不低于1/6。
4.3 供应商运维人员开展运维工作时须配备专用工具(包括便携式电脑、万用表、远程数据查询系统等)和通讯调试工具(包括各种硬件接口线、改线工具、接口调试软件及常用零部件等)。
4.4 运维单位须配置 VOCs、SO2、NO2、CO、PM10、PM2.5、O3 等指标自动监测仪器各1套用作备机。
4.5 运维单位须承诺中标后 1 个月(30 日历日)内配齐本技术要求中所涉及的仪器设备的耗材和备件。耗材按照不少于半年的消耗量配置,备件按照至少1年使用量配置。必须使用原厂生产的备品备件和耗材,严禁使用劣质备品备件和耗材。
4.6 运维单位应至少配备 1 套专用仪器维护维修工具。
4.7 在项目运维及管理期间,运维单位应严格按照采购方制订的操作规范和规章制度,对所管理的系统及仪器设备进行规范操作和精心维护及必要维修,保证系统及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达到采购方提出的系统及仪器设备考核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