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发文日期 |
1 | 盐环都表复〔2026〕1号 | 星宇科技汽车部件(盐城)有限公司年产400万件冲压件、20万套汽车部件扩建项目 | 2026年1月7日 |
2 | 盐环都表复〔2026〕2号 | 盐城进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亿只密封件技术改造扩能项目 | 2026年1月8日 |
3 | 盐环都表复〔2026〕3号 | 盐城大兴科技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3850万件汽车减震器配件技术改造项目 | 2026年1月9日 |
附件:
1、
盐环都表复〔2026〕1号星宇科技汽车部件(盐城)有限公司年产400万件冲压件、20万套汽车部件扩建项目批复.pdf
2、
盐环都表复〔2026〕2号盐城进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亿只密封件技术改造扩能项目批复.pdf
3、
盐环都表复〔2026〕3号盐城大兴科技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3850万件汽车减震器配件技术改造项目批复.pdf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三、联系单位:盐城市盐都生态环境局项目服务科(盐都数据局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四、联系电话:0515-88585216
五、电子邮箱:ydst88585216@126.com
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审批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