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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928014368279J/2025-49669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盐都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5-08-19
文号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督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盐城市盐都区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规划方案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现将《盐都区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规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盐都区应急管理局

2025818



盐都区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规划方案

 

为加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建立公开、规范、有序的市场流通秩序,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65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综合考虑行政区划、人口规模等实际情况,建立布局合理、安全便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络。

二、布局原则

严格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确定各镇(区、街道)烟花爆竹零售店数量(详见附件),烟花爆竹零售店的布点工作由盐都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烟花爆竹零售店总量不得超过本方案确定的规划数。在确保不突破规划指标的前提下,新增加的烟花爆竹经营布点适当向未设零售点的村(居)倾斜。烟花爆竹禁放区内不设零售经营布点。

三、保障措施

1.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各镇(区、街道)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要做好布点规划工作的宣传和政策解释,确立安全经营意识,切实提升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管理水平。

2.严格执行布点规划烟花爆竹零售布点规划,是经营者申请许可的必要条件,凡不符合布点规划的许可申请一律不予受理。因历史原因,现有零售店数量超过布点规划数的,通过严格监管、自愿退出、自然淘汰等方式逐步注销压减。现有零售店数量超过布点规划数的,对新增零售店许可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3.强化属地协同管理。各镇(区、街道)应急办要按照本规划方案的要求,协助区应急管理局做好烟花爆竹零售店的布点规划组织实施工作,合理布设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零售店。

本规划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盐都区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规划

 

 

 

 

 

 

 

 

 


附件

盐都区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规划

序号

属地

布点规划数

备注

1

盐龙街道

0

 禁放区

2

盐渎街道

6

 部分禁放区

3

潘黄街道

0

 禁放区 

4

张庄街道

6

 部分禁放区

5

大纵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2


6

台创园

11


7

龙冈镇

24


8

大冈镇

19


9

大纵湖镇

15


10

秦南镇

19


11

郭猛镇

10


12

楼王镇

16


13

学富镇

13


14

尚庄镇

13


总计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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