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街道)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现将《盐都区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规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盐都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8月18日
盐都区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规划方案
为加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建立公开、规范、有序的市场流通秩序,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65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综合考虑行政区划、人口规模等实际情况,建立布局合理、安全便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络。
二、布局原则
严格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确定各镇(区、街道)烟花爆竹零售店数量(详见附件),烟花爆竹零售店的布点工作由盐都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烟花爆竹零售店总量不得超过本方案确定的规划数。在确保不突破规划指标的前提下,新增加的烟花爆竹经营布点适当向未设零售点的村(居)倾斜。烟花爆竹禁放区内不设零售经营布点。
三、保障措施
1.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各镇(区、街道)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要做好布点规划工作的宣传和政策解释,确立安全经营意识,切实提升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管理水平。
2.严格执行布点规划。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规划,是经营者申请许可的必要条件,凡不符合布点规划的许可申请一律不予受理。因历史原因,现有零售店数量超过布点规划数的,通过严格监管、自愿退出、自然淘汰等方式逐步注销压减。现有零售店数量超过布点规划数的,对新增零售店许可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3.强化属地协同管理。各镇(区、街道)应急办要按照本规划方案的要求,协助区应急管理局做好烟花爆竹零售店的布点规划组织实施工作,合理布设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零售店。
本规划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盐都区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规划
附件:
盐都区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规划
序号 | 属地 | 布点规划数 | 备注 |
1 | 盐龙街道 | 0 | 禁放区 |
2 | 盐渎街道 | 6 | 部分禁放区 |
3 | 潘黄街道 | 0 | 禁放区 |
4 | 张庄街道 | 6 | 部分禁放区 |
5 | 大纵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 2 | |
6 | 台创园 | 11 | |
7 | 龙冈镇 | 24 | |
8 | 大冈镇 | 19 | |
9 | 大纵湖镇 | 15 | |
10 | 秦南镇 | 19 | |
11 | 郭猛镇 | 10 | |
12 | 楼王镇 | 16 | |
13 | 学富镇 | 13 | |
14 | 尚庄镇 | 13 | |
总计 | 1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