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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928014365166W/2025-49269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盐都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5-07-10
文号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盐都区政府购买老年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项目需求公示

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

一、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需求

1.项目概况:

在甲方的指导下负责老年人居家上门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设施运营有机结合,站点运营补贴按照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印发盐都区关于加快改革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都政发【2018】51号)中相关规定执行,及时关爱农村留守、空巢、独居老年人,积极推行互助养老模式,为符合盐城市盐都区购买居家上门服务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基础照护、健康管理、探访关爱、精神慰藉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2.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须完成居家服务团队组建并全面开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运营工作,以完成上述内容且开始为服务对象提供上门服务的时间为合同履行开始时间。

3.服务对象:

1)年满70周岁除国家抚恤补助金外无固定收入的重点优抚对象,服务补贴标准依据服务对象的身体状况及生活能力评估结果(重度、中度、轻度失能和能力完好),每月至少上门服务1次,服务时间不得低于补贴标准服务时间,否则不予计算,超时不增加费用;

2)年满70周岁低保家庭中老人,服务补贴标准依据服务对象的身体状况及生活能力评估结果(重度、中度、轻度失能和能力完好),每月至少上门服务1次,服务时间不得低于补贴标准服务时间,否则不予计算,超时不增加费用;

3)年满60周岁低保家庭中的中度和重度失能老人,服务补贴标准依据服务对象的身体状况及生活能力评估结果(重度、中度、轻度失能和能力完好),每月至少上门服务1次,服务时间不得低于补贴标准服务时间,否则不予计算,超时不增加费用;

4)年满70周岁低保边缘家庭(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中的中度和重度失能老人,服务补贴标准依据服务对象的身体状况及生活能力评估结果(重度、中度、轻度失能和能力完好),每月至少上门服务1次,服务时间不得低于补贴标准服务时间,否则不予计算,超时不增加费用;

5)年满60周岁失独家庭中的老人,服务补贴标准依据服务对象的身体状况及生活能力评估结果(重度、中度、轻度失能和能力完好),每月至少上门服务1次,服务时间不得低于补贴标准服务时间,否则不予计算,超时不增加费用;

6)年满80周岁普通老人,服务补贴标准依据服务对象的身体状况及生活能力评估结果(重度、中度、轻度失能和能力完好),每月至少上门服务1次,服务时间不得低于补贴标准服务时间,否则不予计算,超时不增加费用;

7)75周岁至79周岁中度、重度失能社会老人,服务补贴标准依据服务对象的身体状况及生活能力评估结果(重度、中度、轻度失能和能力完好),每月至少上门服务1次,服务时间不得低于补贴标准服务时间,否则不予计算,超时不增加费用;

8)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低保标准2倍以内)中60周岁以上的失独老人,服务补贴标准执行护理补贴有关标准,每月至少上门服务1次,服务时间不得低于补贴标准服务时间,否则不予计算,超时不增加费用;

9)低保家庭中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服务补贴标准执行护理补贴有关标准(如有与其他享受服务准重复,就高享受),每月至少上门服务1次,服务时间不得低于补贴标准服务时间,否则不予计算,超时不增加费用; 

10)60周岁以上留守、空巢、独居老年人,为义务关怀,每月至少探访关爱4次。

以上人员如已享受我市其他政府补助护理、服务或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等费用的,待遇不重复享受。

4.服务内容:

4.1乙方应围绕为辖区内服务对象提供居家社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生活照料、基础照护、健康管理、探访关爱、精神慰藉等居家上门服务,制定和落实项目实施计划、服务队伍建设规划,确保服务老人的有关要求,乙方提供的助安、助急等服务的,必须是具备相关专业资格的人员上门提供服务;

2)服务片区内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或设施运营(站点由项目所在镇、街道、村居同意后提供)。

3)服务片区内推行互助式养老服务。

4)及时关心关爱服务片区留守、空巢、独居等特殊老年人。

5)邀请服务片区属地的基层公办卫生院共同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先期选择龙冈镇鞍湖片区试点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4.2服务团队要求:每个镇/街道/区须配备至少2名具有高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名具有中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1名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并确保均已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投标时无需提供劳动合同,中标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劳动合同、资格(技能)证书等材料原件给甲方核验。

老人自主搭配服务项目不仅限于下表,具体服务内容由服务对象根据需求自由搭配或另行配置。

服务项目

序号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服务内容

1

助餐

上门烹饪

于老年人家中制作餐食(包括代为买菜),供老年人食用。

2

上门送餐

为老年人上门送餐。

3

集中用餐

陪伴老年人到助餐点用餐。

4

助浴

上门助浴

于老年人家中提供洗浴服务,包括:泡浴、坐浴、淋浴、擦浴等。

5

外出助浴

陪同老年人到公共洗浴场所或有公用沐浴设施的养老机构进行洗浴。

6

助洁

起居照顾

定期翻晒、更换床上用品,保持床铺清洁等。

7

理发修面

上门提供理发、修面服务。

8

个人清洁

上门提供洗发、泡脚、剪指甲等个人清洁服务。

9

居室清洁

居室保洁、开窗通风、清洗衣物。

10

助洁

物品收纳

为老年人提供衣物、棉被、日常物品等整理收纳服务。

11

物品清洁

家具、器物(玻璃、油烟机、空调、洗衣机、冰箱)等物品保洁。

12

助医

陪同就诊

陪同老年人前往医院寻医问诊。

13

代为买药

根据医嘱,为老年人购买药品。

14

基础照护

为老年人提供失禁照护、便秘等照护服务。

15

住院服务

在老年人住院期间,提供日常生活便捷服务。

16

用药指导

按照医嘱,指导老年人用药、药品管理等服务。

17

健康监测

监测体温、体重、血压、呼吸、心率、血糖等常规生理指标。

18

健康咨询

为老年人提供防跌倒、疾病预防、膳食营养等指导。

19

辅具消毒

帮助老年人消毒气垫床、制氧机等适老辅具。

20

助康

体检保健

提醒或陪同老年人定期体检;采集老年人的体检信息、既往病史等健康信息,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

21

康复保健

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利用专业的康复器具,为老年人提供专门的康复护理,包括肢体康复功能训练及指导、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及指导。

22

安全指导

为老年人提供跌倒、压疮、坠床等风险评估及指导。

23

现场理疗

利用老年人自己的理疗仪器为老年人提供理疗服务。

24

助康

舒缓服务

提供按摩、捶背等舒缓服务。

25

辅具租赁

帮助老年人在指定的租赁场所租赁助行器、拐杖、轮椅、适老碗筷等适老辅具。

26

术后护理

为老年人提供术后生活护理服务。

27

助急

紧急定位

智慧养老用户可通过终端实现紧急定位功能。

28

一键呼叫

响应老年人一键呼叫需求,提供紧急代叫服务,包括:120/110/119/紧急联系人呼叫等服务。

29

安全检修

帮忙联系水路、电路、燃气管道等专业服务进行安全检查。

30

紧急开锁

帮忙联系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开锁公司,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开锁服务。

31

紧急转运

采用移位机、爬楼机等方式帮助老年人转移。

32

物品维修

帮助联系电器(冰箱、洗衣机等)维修人员上门提供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更换水龙头、灯泡、保险丝等服务。

33

房屋维修

为老年人提供房屋漏水维修、油漆工、木工、泥水匠代叫等服务。

34

法律服务

为老年人对接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

35

信息咨询

为老年人提供出行路线、政策法规、养老院入住、老年福利等生活信息。

36

政策解读

帮助老年人解读尊老金、居家上门服务等养老政策,帮助老年人使用“我的盐城”APP。

37

助娱

社会参与

陪同(组织)老年人参加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活动。

38

体育健身

陪同老年人到健身场所开展健身活动,指导使用健身器材。

39

助娱

陪同外出

陪同老年人在居住地附近(公园等)散步。

40

助学

防范诈骗

为老年人介绍常见的老年诈骗形式,普及反诈骗知识。

41

教育培训

为老年人提供智能设备使用培训/指导等服务。

42

阅读服务

陪同老年人阅读报纸、书籍、刊物。

43

家庭园艺

指导/帮助老年人种植花草。

44

助办

代购物品

陪同或帮助老年人外出购买物品。

45

代缴费用

帮助老年人缴纳水、电、气等费用。

46

代订代取

代订车票、预约车辆,代取送信函、文件和物品等。

47

代领物资

帮助老年人外出领取物资。

48

助谈

亲情通话

帮助老年人与子女、亲友线上视频通话。

49

探访关爱

上门探访,谈话交流了解掌握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精神状况、安全情况、卫生状况、居住环境、服务需求等。

50

情绪疏导

与老年人进行谈心、交流,耐心倾听老年人的诉说;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干预手段调整老年人心理状态。

5.支付及结算方式

5.1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预付款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预付款支付比例:合同金额按实际发生额30%。

正式服务期开始后,乙方按月度上报完成的工作量服务费,经甲方核定后,无特殊情况于次月度结算拨付。

每月度考核结束后月度服务费按实际服务费的70%进行发放;年度综合考核结束后发放至年度实际服务费的95%;剩余服务费由甲方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后,按照审定情况结清余款。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设施运营补助费用不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按照考核管理办法执行,经甲方核定后支付。

5.2结算方式:

甲方每月组织区、运维中心、镇、村四级相关部门,对乙方服务质量和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考核,如发现乙方报送的服务工单为虚假工单或异常工单,将不予结算该工单并按相应工单服务费的5倍进行罚款。

服务对象按能力情况分为四种类型,分别为能力完好、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各类型服务对象的补贴服务单价为固定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设备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安装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不可预见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甲方不另行增加费用,最终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服务单价,服务对象数量按实结算。

5.3甲方支付乙方相应服务费之前,乙方须提供相同服务费金额的税务发票,税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4考核规定:具体详见考核管理办法。

二、居家社区智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需求

1.场地布置及设施设备:

1)根据现有居家社区智慧养老服务中心设施设备为基础,具体的智慧养老指挥调度中心运营场地由甲方负责协调安排,乙方负责保证在现有平台设施基础上,补充其他必备的运营及办公设备,以保证居家社区智慧养老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营,凡是涉及到相关场地更换及设备迁移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需甲方认可后正式投入使用;

2)乙方需在30日历天内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场地的布置及相关办公设施的准备及调试,按照甲方要求及项目实际需要,部署并研发相关运营质控技术平台;

2.系统运营要求:

乙方须配备1名专职项目负责人、2名质检人员、不少于5人的话务员团队【乙方须保证团队工作人员为本单位职工,并确保已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对老人打来的各类电话的接听、一站式服务的开启及管理、对各类服务的电话回访、对老人进行主动关爱;提供365天*24小时人工在线服务,保证应对各种紧急突发事件,随时为老人服务。居家社区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信息系统对上门服务及社区服务的所有环节实施智能化运营和管理,并对各类数据进行归集和分析,对各类服务进一步持续优化。指挥中心通过大屏/系统实时监控养老服务情况,包括智慧养老服务在每个乡镇开展情况和服务状态。根据甲方要求,进一步丰富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内涵,牵头制定进一步居家社区服务项目内容,对政府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进行考核验收,对第三方服务团队服务质量进行日常评估,及时开展服务商和服务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改进提升我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做好平台数据维护,及时向省市有关部门上传服务数据。

3.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须具备以下功能:

1)数智养老服务平台

平台依托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及AI技术,形成以数智工单为核心的居家养老服务及运营管理体系,以数字化技术驱动服务流程从:服务对象、服务商、服务人员、运营服务人员形成整体服务闭环,让居家上门服务流程化、标准化、数字化。具体功能如下:

1)平台具备服务对象名单导入、预约下单、服务站派单、信息采集、上门服务跟踪、工单审计、工单回访等基础功能;可通过人脸识别、定位、照片等元素对工单进行监督服务校验,并根据服务过程的多维度要求,对工单进行审核,判定,形成整合服务运营闭环管理。

2)平台服务人员可通过服务小程序或APP,实现签入、签出、工单任务执行管理、工单跟踪服务(水印拍照)、服务工单汇总、服务评价等功能。

3)平台可以实现来电弹屏、通话记录、话务报表管理、自动外呼等功能。

4)平台提供多维度服务工单数据日报统计,对服务执行和运营监管进行每日统计,配合采购方开展数据汇总、统计分析等相关工作。

5)平台采用多级权限管理,支持设立多级管理权限账号,如:多个服务商账号,多个乡镇街道账号

6)服务过程规则配置化,以实现动态化、多维度监管,保证服务质量:

① 打卡时间要求可配置。

② 打卡距离要求可配置。

③ 服务采集要求可配置。

④ 打卡方式要求可配置。

⑤ 服务轨迹要求可配置。

7)多级服务审核:

平台工单服务审核支持服务商、运营商二级审核、并可以进行相关工单申诉操作。

8)支持服务补贴类型、服务对象详细分类、服务标准(时长、结算价格)以及服务内容、服务采集要求等的设置。

9)平台支持实时工单线下回访和实时视频连线审核。

① 可以实现服务中工单的线下实时回访。

② 可以利用服务软件视频通讯功能,连线正在开展服务的工作人员,实时核查服务现场情况和满意度情况。

10)平台移动端(小程序或APP)提供人脸识别、NFC开单验核,通过服务小程序或APP对服务对象进行人脸识别,确认服务对象身份,核实信息,记录服务时长等。

2)数智养老服务大数据中心

数智养老服务大数据中心,对区域内居家上门服务进行大数据可视化展示,通过采用地图、图形、图表、动态效果等多种可视化手段,将居家服务的数据信息以直观、易懂的方式展示在大屏上,帮助用户对服务数据进行快速理解、分析趋势、做出决策;大数据中心总体采用:多源接入、实时更新、多维展示;采用良好的人机交互设计,方便操作使用。整体以美观和易读性为核心:采用简洁、主流的视觉风格、展示信息层次清晰、并以适当的动画增强数据的动态展示效果。

大数据中心包括 :工单汇总信息、工单地图、实时工单、对象信息、补贴信息、话务信息、商户信息、服务项目信息、工单趋势信息等维度进行分析展示。

3)补助发放监管平台

充分考虑服务区域内各类养老服务补助发放需求,开发相关模块功能,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全过程监管,平台包括:

基础信息管理:可以对补助发放对象进行管理维护。

补助发放管理:包含发放申报和发放审批,对辖区补助对象及标准、使用情况等信息自动进行申报统计以及发放审批确认等业务操作

补发追回管理:包含对于补助补发以及多发金额的追回处理等业务操作。

 (4)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为打通与上级平台的数据互能,平台数据交换遵循标准的、面向服务架构的方式,遵循先进技术标准和规范,实现与省金民工程、市智慧养老服务系统、江苏省“金民系统”等相关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提供包含提取、转换、传输和加密等操作的数据交换服务,实现扩展性良好的“松耦合”结构的应用和数据集成。

5)数据安全存储

平台服务工单数据、服务过程监管记录以及关键数字化信息采用按月或季度做好存储与拷贝,后期交由采购方,确保未来3-5年数据完整有效。

4.服务标准及要求

1)乙方应为服务对象提供信息收集、建立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紧急救助、定期回访、主动关爱等服务;为服务对象及普通居民提供专业、规范的养老及便民服务,做到有呼必应、有问必答、有求必帮。及时宣传养老服务政策、加强与老人的沟通联系,不断提高老人对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的知晓度、提高居家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2)乙方应对全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服务业态基本信息数据进行维护。

3)乙方应妥善保管服务数据及信息数据,合同到期后无偿提交给甲方。

4)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对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出具专业评估报告。

5)乙方每个月应对居家养老服务工单进行100%回访。

6)乙方每个月应对居家养老服务工单进行线下入户回访,回访比例不低于实际服务工单的2%。

7)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对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进行定期维护、升级。

8)乙方应对区智慧养老服务相关工作进行宣传、推广。

9)乙方应对区智慧养老服务中心进行环创设计改造及相关业务推介宣传活动布展。

10)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对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等开展情况进行走访核查。

11)乙方协助甲方搭建盐都养老服务品牌创建。

12)乙方在合同期内,需向甲方提供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三级等级保护备案材料。

13)乙方须在服务期限内协助甲方制定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相关内容的标准文件。

14)乙方需在中标后2个月内为我区搭建基层适老生活体验中心,运营期十二个月。

5.合同履行期限: 1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须完成居家社区智慧养老服务中心运维、平台、团队组建及配套设施设备搭建,以完成上述内容并开始为甲方提供智慧养老运维服务时间为合同履行开始时间

6.合同价款支付

6.1在正式服务期内经甲方月度考核后逐月支付(每月支付费用=合同价款×70%÷12-考核扣款+工作监督奖励);待服务期满后,乙方须将居家社区智慧养老服务中心的设备、设施以及各项信息数据材料完好的移交给甲方,如有物品损坏须照价赔付,甲方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后,按照审定结果结清服务费。

乙方在服务期间发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单位存在虚假工单或异常工单,报甲方核实无误后,以相应工单服务费的40%作为工作监督奖励。

履约保证金将在服务期满且乙方完成各项工作交接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2甲方每月对乙方的评估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如发现在评估过程中,经乙方查验通过的线下服务工单中有虚假工单或异常工单,将按相应工单服务费的10倍进行罚款。

6.3考核规定:具体详见考核管理办法。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览表

序号

采购标的

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盐都区政府购买老年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

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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