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依法依规撤销盐城市盐都区涵康科技有限公司明安诊所备案并公告如下:
撤销备案医疗机构名称:盐城市盐都区涵康科技有限公司明安诊所
备案单位(人):盐城市盐都区涵康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王紫涵
医疗机构备案编号:PDY33382632090317D2192
备案医疗机构类别:普通诊所
备案医疗机构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神州路170号恒大名都花园10幢110室
以上诊所备案,我委已经依法依规撤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撤销医疗机构名义(备案编号识别)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