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文件要求,现将“反映盐都区盐渎街道弘智路与南环路交界处南侧小新河桥两侧有300-400米长的地笼”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第二十二批,编号D2YC202304220009,盐渎街道野丁社区周边群众在小新河两侧河道放地笼取鱼。
二、责任单位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
三、验收单位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四、整改目标
河道内无地笼。
五、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
六、整改措施
落实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和属地板块对小新河两侧河道内的地笼进行排查,发现立即进行清除。加强日常管理,加大联合巡查、督查,发现问题,依法查处,确保问题整改不反弹。同时,常态化对河道进行保洁。
七、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问题整改。
2023年4月23日督查,盐渎街道小新河两侧河道内下的地笼已清除,保洁人员常态化对河道保洁。现场落实街道定期开展巡查督查,预防问题反弹。5月8日督查,河道内无漂浮物,未发现河道有地笼的现象。12月28日督查,河道内地笼已清除,无漂浮物,并常态化保洁。
2024年3月6日,区污防指办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和属地板块对盐渎街道小新河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查,小新河及周边河道内地笼已清除,并常态化保洁。
2024年9月13日,区污防指办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和属地板块对盐渎街道小新河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查,小新河及周边河道内地笼已清除,无漂浮物,并常态化保洁。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7日)向盐都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整改责任单位):0515-88512369
电子邮箱(整改责任单位):yd88364567@163.com
盐都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