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文件要求,现将“反映盐都区楼王镇花季园村三组青年路与楼大线交界处向北约550米有一大型砂石厂,运输车辆产生大量灰尘,影响居民生活,运输车辆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第二十批,编号D2YC202304200008,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阜溧高速公路建湖至兴化段JHX-YC3标项目,车辆运输导致道路损坏,修复时产生扬尘。
二、责任单位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
三、验收单位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
做好宣传,快速修复,控制扬尘。
五、整改时限
2023年5月10日前。
六、整改措施
落实区交通局和楼王镇,督促企业加快道路修复,施工过程中加强控尘降尘;同时要督促企业通过车辆减速慢行、洒水等措施,落实运输过程中扬尘管控,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落实区交通局会同相关部门和属地,加大该路段巡查力度,严查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七、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问题整改。
2023年4月23日,区交通局会同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交警市区二大队和楼王镇政府共同对运输车辆进行突击检查,未发现相关安全隐患。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对企业生产和道路修复做了相关安全提醒。5月10日督查,楼王镇江庄村损坏的道路已修复,道路两侧环境已清理整治,道路已通车。12月28日督查,江庄村损坏的道路已修复并通车。
2024年3月6日,区污防指办联合盐都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和属地板块对楼王镇江村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中交一公已对江庄村损坏的道路进行修复并通车。
2024年4月19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核查,交办问题已整改完成,通过验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2月20日至20252年2月27日)向盐都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整改责任单位):0515-88512369
电子邮箱(整改责任单位):yd88364567@163.com
盐都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