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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928MB16155841/2025-47267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机构 盐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5-02-10
文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盐城市盐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们编制了“盐城市盐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依照《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

  (一)政府公开信息的范围与分类

   我们将主动公开的信息分为三个类别:

   1机构概况

1)机构主要职能

2)机构领导及分工

3)内设机构及职能

2政策文件

1)规范性文件

2)政策性文件

3)通知公告

4)政策解读

   3规划、计划实施情况

1)规划计划

2)财政信息

3)其他信息

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盐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该栏目上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我们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  受理机构(接受网上和信函、传真申请)

本机关指定 办公室 在正常工作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部门的通讯地址:盐都区高新区文化产业园退役军人事务局,邮编:224005;联系电话:0515-89900050,传真号码:0515-89890510

(二)  提出申请

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中国盐都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具体网址为www.yandu.gov.cn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中国盐都网”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机关电子邮箱(Email to:tyjrswj000@163.com即可。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引号的,本机关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有关部门或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即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外,应当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2.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下面的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受理机关登记(含网上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受理机关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20个工作日内答复、特殊情况经批准不得延长超过20个工作日内答复→受理机关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申请人办理缴费等手续→申请人当场签收

三、申诉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当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监督电话:0515-8990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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