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民政办),各养老服务机构:
2025年12月15日,我局向各地、各机构下发了《关于发放2024年度全区养老护理员特岗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各地、各机构应于12月26日前将补助申报材料报至我局。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中午12时,我局未收到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也未收到机构、属地民政部门书面情况说明材料,按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有关规定,逾期未申报的,相关资金将不予发放。综合考虑养老护理员岗位特殊性,我局将受理日期延长至2026年1月7日止,逾期我局将不再受理2024年度全区养老护理员特岗补助申请事项。
特此告知。
盐城市盐都区民政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