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4日,自然人周春林向我局反映其身份被冒用注销了其合法登记的营业执照,要求撤销相关注销登记。2025年11月18日,我局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第一款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国市监信﹝2019﹞128号)的规定予以受理。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将涉嫌虚假登记市场主体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注册号:3209283121537,名称:盐都县潘黄镇中路春林装璜材料门市,经营者:周春林,冒名登记事项:经营者,冒名登记时间:2005年10月25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盐城市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登记机关联系电话:0515-88865166
公示期:2025年11月18日至2026年1月3日
联系地址: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13A17室
盐城市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