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社会认同感,推动我区养老服务发展,稳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增强养老护理员的职业吸引力,根据盐城市民政局、盐城市财政局关于《盐城市市区养老护理员特岗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盐民养老〔2021〕13号)和我局《关于做好全区养老护理员特岗补助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一线养老护理岗位从业人员发放特岗补贴。
经本人申请,养老机构初核申报和内部公示,区民政局对机构提交的纸质资进行审核,现对全区2023年1月-2023年8月期间符合条件的一线养老护理岗位从业人员拟发放补助情况分批次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为期7天。
任何组织或个人,如对公示名单存在异议,可拨打电话0515—88116786(工作日)或电子邮箱2398017105@qq.com (24小时)反馈。
附件:
盐都区养老护理员特岗补助拟发放人员情况明细(第八批).docx
盐城市盐都区民政局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