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专栏 >生态环境局
索引号 11320928014365334Y/2025-5033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盐都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10-31
文号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时效 有效

2025年10月31日盐城市盐都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00万平方米PCB线路板项目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高新区创新路42

联坤电子科技(盐城)有限公司

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坤电子科技(盐城)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高新区创新路42号,投资100000万元建设年产100万平方米PCB 线路板项目。本项目代码为:2312-320903-89-03-368853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本项目营运期含镍废水经预处理系统处理在车间排放口单独监测,达标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其余生产废水经各自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以及纯水制备浓水,一并接管至盐城高新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其中电镀线产生的总镍污染物车间处理设施排口排放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电子元件间接排放标准;厂区总排口水污染物排放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电子元件间接排放标准及盐城高新水务有限公司接管标准。

二、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产生和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

三、建设单位应合理布置噪声设备的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准排放、不扰民。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产生的废弃危化品要规范报告,并安全、规范处置。各类委外处置的危险废物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其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照《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等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好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各项环保和安全职责。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场所和项目厂区门口必须在该项目投入运行前安装与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危废在线视频监控系统。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