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现将经社区、街道两级审查,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审核,拟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实物配租保障的1户申请家庭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上报市住建局享受住房保障。如对公示家庭的保障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与我局联系。我局将对保障对象的机动车辆信息、住房信息、开办企业情况、纳税信息、养老金缴纳信息、公积金缴纳信息等相关必要查询信息进行不定期的动态核查,对核查出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
联系地址: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环路与新都路交界处)。
联系电话:0515-88523676
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6日
附:盐都区2024年度第四批保障房家庭准入公示名单
编号 | 申请 类型 | 所属街道或单位 | 申请人 | 身份证号码 | 共同 申请人 | 身份证号码 |
1 | 中低 收入 家庭 | 潘黄街道 | 李军 | 320928197807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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