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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9280143680090/2025-43439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盐都区大纵湖镇 发文日期 2025-01-17
文号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督,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盐都区大纵湖镇关于印发冬季安全生产提醒事项的通知


盐都区大纵湖镇关于印发冬季安全生产

提醒事项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冬季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期,也是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重点时段。为进一步加强冬季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扎实做好年终岁末安全生产工作,现就重点行业领域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提醒如下:

一、危化品(烟花爆竹)(共6条)

1、企业是否组织开展全面的冬季安全生产自查活动,严格做好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静电、防泄漏等工作,确保危化品经营、使用、储存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2、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是否采用有防冻措施的二次脱水系统,储罐根部是否设紧急切断阀;安全阀、呼吸阀、阻火器等安全附件是否定期检查,冬季易冻结的危化品储罐安全阀、呼吸阀、阻火器等安全附件是否有防凝、防冻措施;安全仪表系统维护、防冻、防凝、防水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仪表是否完好有效;易燃易爆危化品装卸是否设防静电专用接地线。

3、企业是否存在赶工期、抢产量、超负荷生产运行,是否存在“三违”现象,是否擅自在生产现场设置职工休息室、现场办公室。

4、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是否做好设备设施、原辅料、工艺过程、操作指标等变更风险辨识,是否及时修订操作规程、开展变更培训。

5、企业是否依据新颁布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及时修订企业特殊作业管理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加强学习,组织力量解读新规范,是否一点一证,是否实行监护,是否在特殊时段提升特殊作业等级,重大危险源企业是否全部使用电子票证。

6、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是否存在将专业燃放类的产品储存在危险等级低的库房、储存药量超过核定储量、购进超标违禁产品、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等问题;烟花爆竹零售店是否存在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在许可证载明的区域外储存烟花爆竹产品、在零售场所内设置床铺等问题。

二、城镇燃气(共5条)

1、是否对燃气管道、场站设施等进行普查建档,是否对灰口铸铁管、运行20年以上管道和运行20年以下但存在事故隐患的管道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并提出更新改造方案。

2、是否编制完善本地区燃气保供应急预案,及时更新可中断调峰用户清单,根据缺口等级响应启动应急预案并实施有序压减;是否做好停复气通知公告,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对用户停复气期间安全指导。

3、是否对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车库、地下和半地下室、群租房等燃气使用安全重点薄弱区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

4、餐饮等场所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是否存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等问题,是否将餐饮场所老化橡胶软管全部更换为金属包覆管。

5、是否存在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等问题;是否运用相关舆论载体加大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宣传力度,经常性提醒居民用户开窗通风、人走关阀。

三、道路交通(共5条)

1加大对管养路段的巡查频率,特别是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如雨雪、冰冻等,要增加巡查次数,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路面病害和安全隐患。

2、是否储备足够的防滑料、融雪剂等应急物资,确保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能够迅速响应,保障公路畅通

3、是否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责任分工和处置措施,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4、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装货人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严格落实“五必查”;是否协调加强部门联动检查执法,严肃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超限超载、违反禁令标志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5深入研判春节期间乡村交通运行特点,紧盯易拥堵点、事故高发点等重点部位,加值守管控切实保障群众安全畅通出行。

四、自建房(共4条)

1、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是否做到全覆盖,数据录入是否真实完整,隐患判定是否准确可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是否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是否按照省明确的9种重点自建房,推进城乡所有自建房事故隐患排查。

2、是否加快推进初判存在事故隐患的自建房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一栋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实施清单管理、动态销号。

3、是否认真开展隐患建筑的评估、鉴定和整治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既有隐患建筑年度整治目标。

4、是否推进房屋使用安全教育,增强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是否针对大风、冰雹、暴雪等极端天气,做好初判疑似危房、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房屋安全防范工作。

五、建筑施工(共4条)

1、是否存在违法转包分包、以包代管、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降低施工安全防护等问题;是否按规定配备监理人员、审查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事故隐患整改。

2、是否按规定对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审核、论证并严格按方案实施;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时,施工企业(分公司)负责人是否到场带班检查;是否制定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高处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临边、洞口防护是否到位。

3、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治安防火值班制度;工地和集宿区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照明、取暖、电加热器具,乱拉、乱接用电设施,门窗处设置影响逃生的铁栅栏等问题;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是否符合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要求,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4、对新进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是否到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到位,根据工种安排对工人进行专项安全技能培训和事故案例教育是否到位。

六、消防安全(共7条)

1、商超、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卫生院、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楼道、楼梯间是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是否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消防车通道、灭火救援场地是否被占用、堵塞。

2、商超、市场等商业场所调整为餐饮、娱乐、儿童活动场所、仓库等功能后,是否造成疏散宽度不足或防火分区超面积、火灾荷载增大、消防设施不配套等问题;餐饮场所厨房是否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是否按规定设置自动灭火装置,是否经常清洗烟道,烟道周边是否堆放可燃物;是否违规设置夹层、中间仓库,是否违规占用中庭、走道或室内步行街,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在屋面、地下室等区域搭建临时用房或分隔功能分区,仿真“绿植”“树木”等装饰装修是否大量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

3、商场、市场等商业场所营业期间是否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闪点小于60℃的醇基燃料等新型燃料;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

4、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是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是否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是否与相邻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私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等现象。

5、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高层公共建筑外墙是否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竖向管井和电缆桥架是否按要求进行防火封堵,电缆井、管道井堆放杂物;防火卷帘下方是否放置障碍物;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常开式防火门事故状态下是否能自行关闭;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同一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是否明确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的,是否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6、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存在影响火灾探测器、洒水喷头、排烟口、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障碍物,是否存在影响消防水池、消防电源持续可靠供水、供电的缺陷。是否根据业态、危险源等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九小场所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是否配备到位,是否组织过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员工是否做到“一懂三会”(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

7、是否定期巡查巡护森林防火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是否组织对林下可燃物进行常态化清理,“树线矛盾”是否按期闭环整改到位,森林消防蓄水池水位是否保持正常,物资储备和扑火装备、个人防护装备是否配备到位。

七、农业农村(共2条)

1、是否存在渔船证书失效,擅自改变作业类型,违规买卖、出租、出借渔业捕捞许可证等现象;是否存在职务船员配备不齐或持证等级偏低、普通船员未持证或“人证不符”、未足额办理雇主责任保险等问题。

2、是否加强农业机械管理工作,是否加强粮食烘干机组的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是否加强复垦机械操作安全管理,是否查验各类机械操作人员的操作证件。

八、中小型工业企业(共10条)

1、仓库内是否使用明火,所有电线是否穿管固定敷设;可燃材料仓库内是否设置配电箱及开关;电动的叉车、平板车、自行车等充电场所是否设置在厂房(仓库)内。

2、厂房、仓库内是否设置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有醒目的指示标识,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厂房、仓库周边是否占用防火间距堆放物品。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包含火灾现场处置方案,是否组织员工开展防火等安全技能培训,是否开展应急逃生演练。

4、是否向具备危化品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采购危化品,是否取得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是否建立危化品购买、出入库、使用、销毁登记制度并严格实施。

5、是否规范存放危化品,是否存在超量、超范围储存以及禁忌物质混放混存等问题;作业现场当天未使用完的危化品是否及时妥善处置,是否随意放置在生产现场。

6、吊装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大型检维修以及涉及危险物品的场所动火和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是否严格执行有关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7、“厂中厂”出租方是否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严格把关,是否将厂房、场所和设备出租给装备落后、风险较高、管理混乱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个人;是否充分了解承租方的生产工艺、原料产品、设备设施,是否为其提供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规范要求的条件。

8、出租方和承租方是否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方安全责任;出租方是否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厂房附属设施设备,是否明确出租区域和公共区域的安全管理职责,是否对安全协议落实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同一生产区域涉及两家以上承租方的,出租方是否明确各承租方的职责,是否将可能危及其他承租方的生产作业行为设置在同一厂房(车间)内;承租方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协议,是否存在违章搭建、违规分割、乱堆乱放、私自改变生产工艺等行为。

9、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明确企业、车间、班组各层级管理人员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是否明确专兼职安全员,是否定期开展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10、改变仓库用途、转为生产厂房使用时,是否对其建筑荷载、防火间隔等条件进行重新确认,确保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要求。

村居(家用取暖电器、液化气钢瓶、祭祀防火、危桥、危房、用电、电动车充电、取暖碳炉中毒等)、特种设备、油气长输管道、文旅、电力、农机、林业等行业领域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由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督促提醒社事、派出所、自然资源和规划、村建、农业农村、卫健、安监、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围绕重点提示内容,抓好各自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各村(社区),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统筹抓好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堵塞监管漏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守牢全镇安全生产底线。

 

 

 

                    盐都区大纵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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