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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9280143651582/2024-43754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 发文日期 2024-06-11
文号 主题分类 公安、司法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政策解读 |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电动摩托车上牌考证和“非标”电动二轮车淘汰政策措施的通知


 

《关于促进电动摩托车上牌考证和“非标”电动二轮车淘汰的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问:出台该项政策措施,主要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答:我市电动车面广量大,几乎每户人家都有1辆左右,其中非标电动车较多,电动摩托车上牌率和考证率比较低,已经严重影响到群众的安全出行。出台该项政策措施,主要是为了调动群众电动摩托车上牌考证和非标电动二轮车淘汰的积极性,推动电动车的规范化管理,解决影响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电动车道路交通本质安全水平。

问:这次的政策措施中,能够领到消费券的主要有哪些群众?

答:主要有三类群众可以领到消费券,第一类是202441日起,对个人的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按规定注册登记上牌的,可以领到50元消费券。第二类是202441日起,个人申领电动(轻便)摩托车DEF证的,可以领到100元消费券。第三类是202441日起,个人淘汰所持有的非标电动二轮车的,可以领到200元消费券。

问:群众领取消费券需要做哪些准备,是否需要个人主动申请?

答:对电动摩托车上牌考证的群众,由系统后台直接推送至我的盐城”APP,群众在我的我的盐城”APP完成实名认证后即可领取。对非标电动二轮车淘汰的群众,需在我的盐城”APP完成实名认证,填写淘汰申请,至附近车行完成淘汰,即可通过我的盐城”APP进行领取。

问:这次活动的时间截止到什么时候?

答:这次活动有效期截至2024930日,消费券使用有效期截至20241231日。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适时优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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