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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知识问答


来源:区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4-05-09 10:31


工厂区办公楼与食堂合建的建筑,仍可定性为办公建筑,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但其中的食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所规定的“人员密集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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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区办公楼与食堂合建的建筑,仍可定性为办公建筑,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但其中的食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所规定的“人员密集的场所”。